統戰部指的是統一戰線部,它的基本職能是:瞭解情況,掌握政策,調整關係,安排人事。
2.武裝部:是設在縣、大城市的區和某些城市的軍隊一級組織。隸屬於上級軍事領導機關,同時又是同級地方黨委的軍事工作部門。人民武裝部負責本行政區或本單位的軍事工作,主要是民兵、兵役和動員工作。縣(旗、縣級市、市轄區)人民武裝部隊是縣(旗、縣級市、市轄區)人民武裝委員會的辦事機關,負責承辦人民武裝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武裝部分縣(區)級和鄉鎮(街道)級。鄉鎮(街道)級武裝部的主管上級是鄉鎮(街道)黨委和人民政府,縣(區)武裝部只對其有業務指導。縣(區)級武裝部的主管上級是軍分區(警備區、衛戍區),縣(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只對其有業務指導。
3.統戰部和武裝部兩者之間沒有聯繫。
統戰部的主要任務:
1.調查研究統一戰線的理論和重大的方針政策,組織貫徹執行中共中央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
2.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3.負責調查研究、協調檢查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問題;
4.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
5.負責黨外人士的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推薦黨外人士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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