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再升級 我市擴大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範圍

玉林廣播網6月6日訊

根據人社部、自治區人社廳有關文件精神,我市進一步擴大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範圍,由原來的建築業項目擴展到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等項目,並嚴格執行“先參保,再開工”工作要求,確保在各類工地上流動就業的農民工依法享有工傷保險保障。

我市於2015年實施建築業同舟計劃——建築業工傷保險專項擴面行動計劃,用三年時間全面推進建築業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按照同舟計劃,我市建築項目全部從業人員均要參加工傷保險,無法按用人單位參保的建築施工企業,可以按照建設施工項目為單位,按照工程施工項目總造價的1.3‰,向項目所在的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工傷保險費,工程項目造價有追加的,按追加款補繳工傷保險費,截止2017年底,我市在建、新開工建築項目實行100%參保。

2018年,建築業同舟計劃進一步升級,將按項目參保工傷保險的範圍擴大到鐵路、公路、水運、水利等工程項目,繳費費率和辦法參照同舟計劃有關文件規定。各類工程項目的行業主管部門或監管部門,在為各類工程建設項目辦理相關手續、進場施工前,要求其提交施工項目總承包單位或目標段合同承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參保證明,作為保證工程施工安全的具體措施之一。未參加工傷保險的項目和標段,主管部門、監管部門要及時督促整改,即時補辦參加工傷保險手續,杜絕“未參保,先開工”甚至“只施工,不參保”的現象。確保在各類工地上流動就業的農民工依法享有工傷保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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