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6月6日,从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目前已全面展开。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精神,此次普查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2017年为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

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象包括市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污染源普查实行政府统一组织、环保部门牵头、多部门配合实施原则,充分调动和发挥系统内各部门力量,统筹推进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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