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法院巡回审判以案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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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5日下午3时,巴州区法院巡回法庭在巴中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赵某某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巴中市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师生200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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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赵某某分别于2018年3月7日、3月10日在其经营的婚纱摄影店里面容留他人吸食冰毒。庭审中,被告人赵某某对公诉机关的犯罪指控无异议,当庭认罪悔罪。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还告诫旁听的同学们要以他为戒,学法懂法,远离毒品。巴州区法院对本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赵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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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后,本案审判长蒲升元就案件开展了现场说法,详细解读了有关毒品犯罪的犯罪构成以及毒品犯罪后果的严重性,结束后现场掌声一片。

师生们纷纷表示,要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远离毒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希望司法机关多多开展校园法治教育活动,净化校园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一片净土。

近年,巴州区法院为了提升普法的针对性、有效性,专门选择在青少年中易发高发的刑事案件,巡回到校园开庭,让正处于接触复杂的社会环境初始阶段青少年,提高警惕,厘清法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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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国际禁毒日在即,为延展司法教育活动影响力,积极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巴州区法院根据本区城镇化程度高的特点,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学校、广场等地开展社区巡回审判工作,旨在通过发挥巡回审判功能,为平安巴州、法治巴州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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