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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新的徵地補償標準已經出爐啦!
寧視君從相關部門瞭解到,
《長沙市人民政府
關於調整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今日正式印發。
按照上級要求,
結合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情況,
此次全市徵地補償標準
(土地部分)上調30%左右!
有圖有真相☟
補多少?怎麼補?
根據《通知》,本次調整隻涉及徵地補償中土地部分的補償標準,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調整幅度。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情況,全市徵地補償標準(土地部分)上調30%。
二是地類修正係數。旱地、水澆地、農村道路、坑塘水面、宅基地等建設用地按照係數1執行;水田按照係數1.2執行,徵收基本農田的,按水田標準執行;園地、林地等其他農用地按照係數0.8執行;未利用地按照係數0.6執行。
三是區片等級。根據長沙市實際情況,以區為基本單位劃分不同的區片等級,原則上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劃為Ⅰ區,其他區域劃為Ⅱ區。片區劃分一般不打破村界,各區的等級數量原則上不超過3個。
你家屬於哪個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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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上調補償標準?
此次調整的背景源於今年5月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湖南省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湘政辦發〔2018〕5號),其中明確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據瞭解,此次調整一是上級有部署,二是群眾有期盼,同時又結合了長沙經濟發展水平。據悉,上一輪徵地補償標準2013年5月開始施行,已實施5年。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徵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96號),應建立徵地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
根據長沙市2013-2017年主要經濟指數統計數據,長沙市GDP由7249.06億元提高到10535.5億元,增長了38.22%,年均增長達9.56%。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增長37.97%、38.95%,年均增長分別為9.49%、9.74%,為此次調整提供了經濟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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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來源長沙晚報
記 者 | 彭嘉蕙
編 輯 | 劉 靜
編 審 | 蘇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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