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党员干部能不能抢微信群红包?心里要有条“红线”

不随便收红包是在保护自己

武建君 浙江省丽水市检察院

收红包前多打几个问号

朱爱东 安徽省砀山县检察院

情真何须钱上讲

张晓东 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

遥想当年,正是美其名曰“一点心意”的“红包”,“孕育”出了上任不足一年即收受各类“红包”100余万元的某贫困县县委“红包书记”。时至今日,无论是在官场还是职场,无论“红包”以怎样的包装方式呈现,依然是需要高度警惕的“福利”。

正所谓:莫道红包是小事,发抢红包需思量。移风易俗新气象,情真何须钱上讲?

始终慎微 如履薄冰

傅先河 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

我的观点很明确:公职人员必须拒收所有的红包,没有例外。一是不要以为红包数额小而收。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要做到“不栽大跟头、不犯大错误”,就要慎微。二是不要以为发红包者是群里人而收。唐朝诗人杜荀鹤有首诗:“泾溪石险人兢慎,终岁不闻倾覆人。却是平流无石处,时时闻说有沉沦”。“平流无石防沉沦”非常有哲理,不要以为是熟人、圈内人就放松警觉。“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例子比比皆是。

是公职人员就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正如易经中讲的“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用“规矩”来甄别红包

曹醉竹 江苏省东台市检察院

公职人员也是人,是人就有感情,就有社会属性,感情必须联络。家中有事、逢传统节日,象征性地收发几个红包本也无可厚非。至亲好友发来联络感情的红包,合理数额可收下。但任何时候都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不合规矩的红包还是应该自觉远离。

谨防因小失大

冯毅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检察院

有人说,不过是个百余元的红包嘛,抢着玩而已,何必那么认真呢?可我却对此持不同意见。俗话说,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加入朋友圈的初衷是为了交流信息、增进了解,如果不问缘由、不分远近地见红包就收,把收个三五十元、百八十元不当回事,久而久之,很容易就习以为常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旦贪婪的闸门被打开,因小失大、追悔莫及的境况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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