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民中600萬大獎被冒領僅要回23萬 官司贏了錢難討

彩民中六百萬大獎被冒領僅要回23萬,兩冒領者因拒執行獲刑

福彩一等獎,獎金600萬。這錢被人冒領了。

五年前,安徽彩民李永志沒想到自己會中一等獎,更沒想到屬於他的數百萬獎金被他人冒領。為了追討這筆鉅款,他不得不踏上訴訟之路。

6月6日,李永志告訴澎湃新聞,經過法院強制執行,他今年拿到了23萬餘元被冒領的獎金,目前還有460多萬元尚未討回。“就算拿不到錢,我也要告下去。”他說。

李永志的彩票獎金是被彩票店老闆潘攀的妻兄王文軍冒領的。2014年3月,法院判決潘攀、王文軍共同返還李永志“稅後彩票獎金”483萬多元。此後,潘、王二人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由法院移送公安偵查。

2017年8月,阜陽市潁州區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潘攀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判處王文軍有期徒刑四年。目前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為了追討彩票獎金,李永志2016年曾對潘攀、王文軍以涉嫌侵佔罪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自訴。此案被阜陽中院撤銷原審裁定並指令審理後,至今尚未開庭。

中獎後捲入訴訟紛爭,李永志一家過得並不容易。他妻子在一次開庭前被潘攀毆打導致流產。“還不如不中這個獎,平平安安過日子。”李永志妻子嘆道。

彩民中600万大奖被冒领仅要回23万 官司赢了钱难讨

600萬獎金被冒領,官司贏了錢難討

今年42歲的李永志是個不善言辭的人。談到彩票獎金的事,一下情緒失控的他說話變得結巴起來。

“天上掉餡餅”的那件事發生在五年前。李永志說,2012年12月11日那天,他打電話給彩票店老闆潘攀,購買了2012146期福彩的86注雙色球彩票。5天后他去彩票店結算,潘攀否認此事。李永志很快查到,自己買的號碼中了600萬的一等獎,這令他欣喜若狂——這種中獎概率是1770萬分之一。

李永志沒有想到,他中獎的那筆鉅款已被他人領走了。領獎者是彩票店老闆潘攀的大舅子王文軍。當年12月13日,也就是李永志打電話給潘攀買彩票的第三天,王文軍持彩票到安徽省福彩中心兌獎。後來法院審理查明,王文軍共領走86注彩票的稅後獎金4839775元。

“我有時沒空去彩票店,以前也打電話讓他買彩票,沒出過這種事。”李永志嘆道。

1985年出生的潘攀是阜陽市人,當年在距李永志家不遠的潁河西路經營一家福彩投注站。比潘攀大三歲的王文軍系阜南縣人,是潘的妻兄。

李永志認為潘攀、王文軍涉嫌詐騙,向警方報案。阜陽市公安局潁泉分局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此案進入民事訴訟程序。

2014年3月,阜陽市中級法院審理查明:李永志打電話給潘攀購買彩票,形成委託合同的事實,潘樊未將涉案彩票交付李永志,而是交給王文軍,屬違約行為;王文軍明知自己不是涉案彩票真正購買人,卻仍然去領取了中獎獎金;潘攀、王文軍有明顯的惡意串通行為。阜陽市中院作出判決,由潘、王兩人共同返還李永志彩票獎金483.9775萬元。

此後潘攀、王文軍上訴,被安徽省高院駁回,維持原判。

李永志終於贏了官司。可在法院判決後的四年時間裡,李永志仍沒有要到屬於他的福彩獎金。

彩民中600万大奖被冒领仅要回23万 官司赢了钱难讨

執行之困:賭場揮霍?480萬元去向不明

法院判決潘攀、王文軍將483萬元稅後獎金歸還李永志,如何執行到位?法官遇到了難題。

“彩票獎金被冒領之後,可能在很短的時間就揮霍掉了。”阜陽市中級法院工作人員曾向澎湃新聞透露。

警方詢問筆錄顯示,王文軍交待,2012年12月他從安徽省福彩中心兌獎回阜陽後,在兩天之內,分5次將480多萬獎金從銀行取走。而三年後王文軍向警方自首時,身上的銀行卡里僅有200元。

480多萬元獎金,從王文軍手上流向了哪裡?

王文軍向警方交待稱,當年他攜帶鉅款去了上海,在周浦萬達廣場租了一個櫃檯,賣水質淨化器和家紡,“投了30萬左右,全部虧損了。”民警追問櫃檯具體位置和租賃協議,王文軍稱是從承包戶手上租的攤位,沒有籤協議,櫃檯具體位置不記得,攤主是個男的,“外貌特徵我記不清了。”

王文軍稱,做生意虧本後,他跟朋友“阿龍”進出賭場,賭錢輸了200多萬元。後來他借給阿龍120萬元,另外還借給一個姓高的朋友80萬元,“後來找不到這兩個人了。”王文軍稱,他不知“阿龍”等人的具體姓名和地址,聯繫方式找不到,當年的借條也找不到了,“我不知道放什麼地方了。”

“剩下的錢我請人唱歌、洗澡,買東西了,現在還剩200塊錢。”王文軍歸案後說。

警方隨後對資金流向展開調查。“我們的調查範圍很大,我們認為可能轉移資金的範圍都調查了,但沒有發現。”2015年8月接受媒體採訪時,阜陽市公安局潁泉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宋林介紹。

“我現在沒有能力履行判決。”潘攀2015年5月向警方交待,其妻名下有輛奧迪車,但此前已經轉賣。

2016年7月14日,阜陽市中院執行局曾對該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書面說明。其內容顯示,法院工作人員2014年10月向潘攀、王文軍發出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但二被執行人至今沒有履行義務和報告財產”;法院對潘、王二人的財產情況進行“四查”,“均未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2017年11月,阜陽中院將查封的潘攀夫婦所有的一套住宅進行公開拍賣。2018年1月,阜陽中院支付申請執行人李永志23.2606萬元。

目前,潘攀、王文軍尚拖欠李永志460.7169萬元。

冒領者拒不執行判決獲刑,中獎者提起刑事自訴

2015年4月,阜陽市中院以涉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將潘攀、王文軍移送公安偵查。

當年7月,潘攀被執行逮捕,一月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同年12月,在逃的王文軍向警方自首,一月後阜陽潁州警方提請逮捕王文軍。阜陽市潁州區檢察院認為“無逮捕必要”,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

2016年2月,潁州區檢察院做出存疑不起訴決定,潘攀被釋放。此後李永志向阜陽市檢察院申訴,阜陽市公安局潁泉分局亦提請複核。

2016年5月,阜陽市檢察院撤銷此前潁州區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將潘攀案與王文軍案併案處理。2017年8月24日,阜陽市潁州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了判決。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此案判決書顯示,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文軍以現金支取方式領取大額中獎彩票款後,不能對此鉅額獎金的去向作出合理說明,採取消極不作為的方式,對法院的執行通知置之不理,拒不配合執行,在其被採取強制措施後,仍沒有如實供述中獎彩票款的去向,有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財產情形,應繫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

法院還認為,潘攀明知中獎彩票是李永志委託其購買,卻將中獎彩票交給王文軍兌獎,系此案共犯。法院認為王文軍、潘攀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造成他人鉅額財產損失,社會影響惡劣,屬情節特別嚴重。

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分別判處王文軍、潘攀有期徒刑四年和四年六個月。目前,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同為案件的共犯,為何潘攀被判處的刑期比王文軍多六個月?法院認為潘攀繫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此前,潘攀曾毆打李永志妻子計麗致其流產,被法院判刑一年。

因為彩票獎金引發的一系列訴訟中,還包括李永志提起的一起刑事自訴。

2016年5月,李永志向潁泉區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自訴”,認為潘攀、王文軍兩人非法侵佔屬於他的福彩獎金,應以侵佔罪追究其刑責。半年後,潁泉區法院作出裁定認為,李永志提供的現有證據不能證實潘攀、王文軍犯有侵佔罪,駁回其起訴。

此後李永志提出上訴。2017年1月22日,阜陽中院作出裁定認為,潁泉區法院適用法律不當,撤銷原裁定,指令潁泉區法院進行審理。目前,此案尚未開庭。

“這一次我要申請公開審理。”李永志告訴澎湃新聞,前幾次訴訟中,法庭認為中獎信息屬其個人隱私。但他如今想通了,願意向民眾公開自己的身份,“中個大獎也沒什麼,還是要公開透明。”

“現在我買彩票,比以前更想中獎”

中獎600萬,這是許多人想都不敢想的喜事。可中獎至今五年多來,李永志因為訴訟紛爭備受煎熬。他覺得自己對不起妻子,還有當年妻子肚子裡未能出生的孩子。

經鑑定,計麗損傷程度屬輕傷。此後,檢察機關對潘攀提出公訴,計麗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潁州區法院審理後查明,事發時計麗與潘攀發生口角,“期間潘攀朝計麗面部打一巴掌,之後又朝計麗肚子跺一腳,計麗當即被跺倒在地。”法院認為潘攀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賠償經濟損失4866.5元。

至今,計麗尚未收到一分錢民事賠償。而經歷那次流產後,想生二胎的計麗再也未能懷孕,這令她感到悲憤:“別人以為中大獎是飛來橫財,我們是飛來橫禍!”

因為“中獎”的事,李永志一家這些年幾乎沒有平靜過。他的父母身體不好,母親有次被獎金冒領的事氣得心臟病發作而住院。從此,李永志再也不向老人提及訴訟的事。

性格內向的李永志不善表達,於是,他姐姐成為其訴訟代理人和“新聞發言人”,耗上很多精力——可她是名公務人員,因此被人以“不務正業”舉報到紀委。

因為打官司拖累家人,李永志心裡不好受,但他覺得自己沒有退路。這些年忙於訴訟,他在單位的工作受到影響,績效經常處於末位。“能不淘汰就不錯了。”李永志說,五年來他已為訴訟、上訪花去50多萬元,經常得靠信用卡週轉過日子。“一個月的利息就是兩千多塊。”他從包裡掏出一疊厚厚的信用卡,攤在手上。

作為19年的老彩民,李永志打官司後仍堅持買彩票,不過再也沒中獎了。“我以前覺得中不中獎無所謂,就當作給福利事業做貢獻。但現在去買,就是想中獎。”他說,中了獎就可以解決生活的後顧之憂,這樣他就能通過一輪又一輪的訴訟,跟對手“戰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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