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交警探索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新路径

驱车穿行在河东大地,你会看到沃野千里的平原、千沟万壑的旱塬、重峦叠嶂的山区,一条条无限延伸的乡村道路将这些美景串联起来的同时,也叩开了农民发家致富的大门。近年来,我市农村地区实现道路“村村通”。农民群众出行不再难,但是交通管理仍然较为薄弱,农村交通安全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今年2月28日召开的市委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会议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组织建设、基础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公共服务“五大建设”,让乡村治理更加有效,乡村设施更加完备,乡村风气更加文明,乡村环境更加美丽,让农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美好。

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紧围绕平安运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运城交警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强化源头治理,推动社会共治,深化交管改革,走出了一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新路子。

依靠群众,“三站三员”筑牢安全堤坝

夏县交警大队现有正式民警31人,辅警118人。全县现有公路通车里程2383公里,机动车约58572辆,拥有各种机动车驾驶员62385名。平均每1名交通民警要管理95公里的道路、2343辆的机动车和2495名驾驶员,还要担负全县每年1000多起交通事故的处理和辖区交通秩序管理。

警力不足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一个普遍性问题。为缓解警力不足,2017年以来,运城交警创新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新模式,初步形成“乡(镇)党委政府主抓,‘三站三员’具体实施,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三站”,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劝导站和辅导站。“三员”,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劝导员和辅导员。“‘三站三员’充分利用农村党支部成员、村委会干部、教育工作者等人力资源,发挥乡土人情、地理环境、人际关系上的优势,把农村交通管理、预防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宣传的关口前移,有效弥补了警力不足、管理缺位等缺陷。”夏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杜英杰说。

在探索和实践过程中,运城交警支队还赋予了“三站三员”新的职能:交通安全管理站负责辖区交通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交通安全劝导站协助处理本村道路适用快处快赔程序的交通事故,协助保护其他交通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协助处理善后赔偿调解工作;交通安全辅导站负责本校或幼儿园交通安全和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管理,劝阻占道摆摊、机动车随意停放、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次劝导,一种警示。如今,行走在我市的田间地头、村道路口,我们都能看到民警和交通安全劝导员们一起为出行的村民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并开展劝导教育。

截至目前,运城市152个乡镇均已建成交通安全管理站,普及率达100%;建设交通安全劝导站2829个,占行政村总数的91.94%;建设交通安全辅导站1149个,占农村学校及幼儿园总数的66.15%。今年上半年,全市“三站三员”建设将实现全覆盖。

特色宣传,平安理念根植民心

“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最有效、成本最低的一种方式。今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一定要实现全覆盖,让每一位群众都能从中深受教育,大受启发。”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李会峰对近期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一项新要求。

近段时间以来,运城交警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一张“交通安全宣传图”,浸润着对平安的美好夙愿。目前,运城交警在公路沿线1490个村庄和50个事故多发路段村庄设立“交警安全宣传栏,根据不同时节,刊登不同的交通安全内容。同时,各个交警大队还结合辖区特点,制作了交通安全手册,发放到农民手中。

一天一广播,播出交通安全最强音。运城交警支队整合农村地区气象部门安装的大喇叭和农村自有的大喇叭,定时播报交通安全知识、当地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安全预警等信息。

截至目前,运城交警的宣传队已经深入全市1490个公路沿线村庄,直接受教育群众达200万人次。

“一人执法,不如万人遵章。”稷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泽林说,“我们就是不断创新交通安全宣传形势,让平安理念植根民心,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警多能,“大交管”格局初现雏形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车辆已经走入了千家万户。由于警力短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基本上处于失控、失管的状态。

为解决农村交通因警力不足而造成的困境,2017年在运城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运城交警支队积极推进公安交通管理警务机制改革创新,探索实施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新模式。

改革中,按照有利于快速出警、有效管理和方便群众的原则,市公安局赋予了农村公安派出所“5+1”交通管理职责,即组织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办理补牌换证、申领免检合格标志等6项车驾管业务;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进行交通违法处理;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对适用一般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前期处置;对辖区人、车、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等交通事故预防基础性工作,并配合乡镇政府对“三站三员”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通过警务机制改革,各交警大队主抓城市道路和国省道等主干线交通管理,农村公安派出所主抓农村交通管理,形成两大警种优势互补、齐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新格局。

2017年7月,运城交警支队确定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和夏县公安局4个农村公安派出所,按照“5+1”模式开展试点工作。

如今在盐湖区冯村乡,你会看到这样一幕,驾驶员发生违法停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出来查处的不是交警而是派出所民警;当驾驶员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及时赶往事发现场处置的不是交警而是派出所民警;当集镇发生交通拥堵时,出来指挥交通、维持秩序的仍是派出所民警……

截至目前,冯村乡派出所已为辖区群众处理交通违法2000余起,办理车驾管业务300余笔。这项改革举措使农村群众享受到了“家门口”交管业务大厅的便利,办理业务时间只需10至20分钟,人均减少跑路20余公里,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好评。

交警路长,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

5月16日,万荣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郭汝星来到皇甫乡运稷路巡查。郭汝星说,一有时间,他就开着车,前往该路段查看道路隐患,并和辖区的村民交流意见,看道路还有什么隐患。郭汝星所负责的辖区是片区内最主要的主干道,因此保证这条路的有序、安全运行是他的头等大事。

“巡查看什么?一看交通设施,护栏有没有被撞坏的,路面是不是畅通无阻的;二看和周边群众谝交通安全。”郭汝星说。

实行“路长制”后,就像农田包产到户,每个路长都有自己的“一亩三分田”,交警成了第一责任人,“田”里任何与交通有关的问题都由路长负责,这样更增强交警的责任心。“这种新模式,不仅增加了交警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发挥交警的管事率,整个效率提高,对整个工作会有促进作用。”郭汝星说。

今年以来,为了扭转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高发趋势,运城市交警支队在摸索实践过程中,吸取过去乡村公路不少路段处于失控失管状态而使交通事故频发的深刻教训,推出了交警路长制度。

这项措施明确要求全市各交警大队将所在辖区的道路细分,划分不同的责任区,交警大队队委成员任责任区的总路长,其所分管的科室负责人任路长的新机制。每个路段的路长,主要负责责任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道路隐患排查。

“实行‘路长制’后,不管上下班,只要是路长辖区的事都得管,比如像交通设施、路面情况、有没有违章等情况,群众有什么问题随时出勤处理情况。”郭汝星说,“现在即使下班后,我也会到自己管辖的路段看看,因为责任没有下班时间,这样见警率提高了,村民感觉交警实实在在做事,也增强了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关系到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李会峰说。“我们将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努力创新管理措施,不断总结固化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全力推进‘实用、实战、实效’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着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畅通新运城。”李会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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