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不當初:我不是保安,我是一條“看門狗”!

悔不當初:我不是保安,我是一條“看門狗”!

那年,我與幾個朋友在深圳寶安一家工廠當保安。老實說,我們的工作既違背天理,又違犯國法。為了那一點點並不高的工資,經理叫我們幹什麼,我們就幹什麼。因此,廠裡的員工暗中罵我們是“看門狗”。

在這個並不正規的廠裡,我們保安的確無法無天,可以說是昧著良心乾的。

這是個怎樣的廠呢?簡單地說,該廠工資低,工作時間長,伙食差。進廠的人幹不了多久便出廠。所以,廠裡一年四季招工,到後來,很難招到人。一次,廠裡一個員工的老鄉來到保安室外,想進廠。我們顛倒黑白說這個廠如何如何好。不料,那個員工說了實話,叫他老鄉千萬別進這個鳥廠。保安阿文大為惱火,把那個員工拖進了保安室,理由是他破壞了本廠聲譽。那員工據理力爭,說保安無理。隊長阿發上前就給他兩耳光,他頓時鼻血長流。後來,那位員工告到經理處,經理反倒把那位員工說了一通,並拿出50元錢獎勵阿文愛廠如家的精神。那天晚上,保安部大大慶賀了一番。

悔不當初:我不是保安,我是一條“看門狗”!

為了撈到油水,我們“靈活”運用廠規。一次,一位員工不小心把飯菜翻在了食堂裡,按規定得罰50元。我們自然不會放過機會,把他帶進保安室。他是個老實人,當場就掏出50元。他的老鄉為他鳴不平,不小心打翻飯菜,哪能罰款?我們本來就是沒事找事的人,以鬧事為由,把他的老鄉痛打一頓。末了,隊長還罰他50元。第二天,這兩位員工便出廠了,白乾了一個多月,一分錢沒拿到。

悔不當初:我不是保安,我是一條“看門狗”!

那個時候,保安就是廠裡請來的執法者,而我們同樣是違法者。

搜身是本廠的慣例。每到下班,我們總要堵在門口搜身,以防止員工偷東西。眾所周知,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搜身明顯野蠻地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一次,員工陸老三把一對電池藏在水杯中被發現,我們把他拉進保安室,準備揍他一頓再罰款100元。這傢伙算聰明,當即掏出150元,請求私了。我們大喜,馬上放了他。

女工們說我們是穿著保安制服的狼。原來,“狼”總是與“色”聯繫在一起的,要不怎麼有“色狼”之說呢?問題出在經理的親戚阿輝身上,他在搜身時總是尋找機會在女工身上亂摸。我們其餘的人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女工們告到老闆那裡,阿輝才收斂了一些。查女員工宿舍看“波”是保安的一大快事。阿輝電喜歡這項工作,每次都是一馬當先。由於常常有男員工偷偷到女員工宿舍睡覺,保安便以捉拿道德敗壞者為由查到女員工宿舍。因此,女員工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她們沒有料到,堂堂保安也不是好人。

悔不當初:我不是保安,我是一條“看門狗”!

俗話說,久走夜路必遇鬼。我們幹了那麼多壞事,當然樹敵不少。一天晚上,我們幾個保安喝了啤酒回廠。在一個小巷子中,我們遭到一群手執木棒的人的猛打。好在我們非等級閒之輩。一陣搏鬥後,那夥人全逃走了。我們都受了傷,只是阿輝最慘,胳膊被打斷了。

保安捱打的消息在廠裡傳開後,沒有人同情我們。員工們反而拍手稱快,紛紛說:那幾條“看門狗”亂咬人,早應該捱打了。經理只拿了錢給阿輝看胳膊,對其餘受傷的人不理不睬。我們找到經理,他卻不耐煩地說:“你們在外面打架,廠裡管不著!”我們說:“作為保安,我們得罪了不少人,明明是他們報復,廠裡應該負責。”經理卻推卻說:“老闆說了算。”後來,經理只給阿輝付了醫藥費。而且,我們的全勤獎還被扣了,理由是我們養傷期間請了病假。經理原來也是個翻臉不認人的傢伙,我們當初被他利用了,去幹了那些缺德事。

悔不當初:我不是保安,我是一條“看門狗”!

第二天,我們全體辭職(阿輝除外),壓下的一個月工資分文未要。廠裡員工歡送我們“滾出廠”。

現在,20多年過去了,我們仍然在做保安。不過,我們不做違法的事,即使廠裡炒房我們魷魚,我們也不做。因為我們知道,出來混,遲早是要還回去的。至於當初在深圳做保安的那段經歷,我一直刻骨銘心,悔不當初。

(根據網友口述整理成文。配圖選自網絡。拒絕搜狐、百家號等一切網絡平臺搬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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