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组织开展全省民政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实地督查调研

省民政厅组织开展全省民政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实地督查调研

省民政厅组织开展全省民政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实地督查调研

为贯彻落实厅党组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创新,推进法治建设,提升信访法治化水平,推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落地见效,省民政厅近期对全省民政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和深入调研。

此次督查调研是根据今年年初工作计划和厅领导的指示要求,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决策部署,切实摸清全省民政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措施办法而开展的一次大调研活动。

4月中旬至5月中旬,省民政厅工作组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看台账、检查网上录入办理等方式,重点对各地民政部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推进情况,包括工作部署、清单梳理、建章立制、业务培训、政策宣传、试点带动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了督查和调研,并加以现场指导。

此次督查调研,坚持“三个结合”:

一是坚持点与面相结合。省民政厅组成两个工作组,分别由邹志强副厅长和厅信访处周昶副处长担任组长,分赴各地开展实地督查和调研。省民政厅制发督查通知,要求各地开展自查,并制定督查调研提纲指导各市(州)同步开展督查和调研。省民政厅工作组共到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黔南州4个市(州)和白云区、黔西县、播州区、福泉市4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和调研,召开座谈会6次。

二是坚持了解工作落实与挖掘工作创新相结合。全面了解各地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中落实省民政厅工作部署情况,并深入挖掘各地在完成规定动作外的一些自创动作,好经验好做法。

三是坚持发现问题与研究对策相结合。全面掌握各地民政部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并对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措施、工作机制、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的可行性进行深入剖析,研究提出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措施办法。

近年来,省民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关于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安排部署,把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作为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抓手,在全省民政系统率先启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请求工作,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认真梳理清单,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各地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法治建设,按照省民政厅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

主要体现在:

第一,抓工作部署,确保责任到位。各地民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扎实抓好落实,全面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一是领导重视。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民政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及时加以指导,积极推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贯彻落实。二是建立机构。各地建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强化组织保障,细化责任分工。三是明确责任。各地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中,明确信访工作机构和责任部门职责分工。信访工作机构和责任部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合力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四是部署落实。各地认真制定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黔南州、黔南州5个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通知》,毕节市民政局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通知》,黔西县民政局制定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方案,对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安排部署。其余市(州)、县(市、区)也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进行部署。五是强化督查。各市州按照省民政厅部署要求,深入县(市、区)开展依法分类处理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调研,通过督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比如毕节市民政局召开视频调度会议,调度县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情况,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成局领导担任组长的督查调研组分赴各县区开展督查调研。遵义市民政局由分管局领导率工作组深入县区督查调研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

第二,抓清单梳理,确保分类有据。各地认真对民政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涉及到的法定途径进行梳理,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提供了依据。一是厘清信访受理范围。各地根据信访人诉求主体、具体目的,区分民政业务办理与信访、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能够通过其他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与一般信访。厘清职责边界,明确职能定位,从入口处即合理分流,力争实现精准甄别、精准分流、精准分类、精准导入“四个精准”和依法信访、依法办理“两个依法”。二是抓好清单梳理。各地结合实际,根据具体职能和信访诉求类型,对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采取信访诉求对应法定途径的分类梳理办法,细化明确处理问题可能的法定途径,认真梳理形成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请求清单。

第三,抓建章立制,确保有序开展。为确保民政领域信访诉求,能够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途径”进行合理分流、依法处理,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各地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机制,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出台工作细则。各地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有关依法分类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相应制定了工作细则或工作方案。比如毕节市、安顺市、贵安新区、黔西县制定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细则,遵义市制定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方案、白云区、福泉市制定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实施意见。二是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保驾护航”。比如黔西县民政局建立了信访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服务群众换位工作法、服务信访群众工作法、信访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十不准”、领导带班接访制度、信访登记办理制度等信访工作制度。播州区民政局建立了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暂行办法、处理重信重访暂行办法、信访问题解决和落实服务承诺办法等信访工作制度。

第六,抓试点带动,确保全面推进。为进一步加快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各地采取试点带动、典型引导等方式,明确试点单位,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和省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细则(试行)》的贯彻落实。一是省厅明确6个试点单位。2017年10月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通知》,明确遵义市、毕节市2个民政局为市级试点单位,白云区、黔西县、播州区、福泉市4个民政局为县级试点单位。二是市(州)明确16个试点单位。各市州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参照省民政厅做法,结合实际,分别明确试点单位。贵阳市明确南明区民政局为试点单位,遵义市明确播州区、绥阳县、湄潭县3个民政局为试点单位,毕节市明确七星关区、大方县2个民政局为试点单位,黔南州明确福泉市、平塘县、龙里县3个民政局为试点单位,六盘水市明确钟山区民政局为试点单位,安顺市明确镇宁县民政局为试点单位,铜仁市明确碧江区、思南县2个民政局为试点单位,黔西南州明确册亨县民政局为试点单位,黔东南州明确麻江县、从江县2个民政局为试点单位。目前,各试点单位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第七,抓基层基础,确保渠道畅通。各地建立书信信访、专线电话信访、网上信访等多种渠道,建立信访接待场所,并逐步完善相关功能,进一步规范和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方法,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比如黔西县民政局信访室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制度规范上墙,并安装了视频系统。采取“三访一研判”工作法(每天接访、每周走访、每旬回访、每月会商研判),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全面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近两年实现赴省进京“零上访”。毕节市民政局在此基础上总结提炼出“三访一研判”工作机制(轮流接访、适时走访、定期回访、月月研判),并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三访一研判”主题活动。

在督查调研中,发现各地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深度研究,有畏难情绪;宣传手段单一,群众法治意识没有增强,仍存在信上不信下的现象;信访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信访工作力量薄弱,信访台账不健全,信访案件跟踪督办不及时;学习培训不深入,政策业务不精通,政策程序把握不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相关信访文书有瑕疵等等。省民政厅工作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要求限期整改,达到了指导和交流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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