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区门口贴两张大照片,上面写着“偷狗贼”!你怎么看?

“我们小区门口贴了两张大照片,听说是一居民因怀疑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将家里的狗偷走,就将小区监控视频截图打印了出来,张贴在了门口墙上,并将照片上的女子标注为‘偷狗贼’。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妥?”近日,网友“四月”在朋友圈发消息说。

这小区门口贴两张大照片,上面写着“偷狗贼”!你怎么看?

【银河湾小区门口两张大照片】

【有很大嫌疑带走了丢失的狗狗】

【狗的主人气愤之下,打印了照片】

【律师:此做法不妥,侵犯他人名誉权】

“对于犯罪事实尚未确凿,仅仅停留在犯罪嫌疑人的层面上来说,如果公布其视频或者照片是不妥的,侵犯了其名誉权、隐私权等。”李凯律师说,如果小狗丢失,小狗主人可以通过报案、发动亲友等方法寻找,但不应该在维护自己权利的时候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是不妥当的。

偷狗贼固然可恨,但犯罪事实未确凿情况下

公布视频和照片,不妥当,

大家在生活中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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