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 周立波無罪

周立波要無罪了,這說起來很滑稽,曾經他把臉都丟到了地球的那一邊,可不管你信不信,這是真的。

美國當地時間24日上午,周立波涉毒持槍案在紐約進行了第10次開庭審理,美國法院決定採納辯護律師的意見,撤銷周立波藏毒持槍案,該案將於下個月4日最終正式宣判。

而這樣的驚天大反轉,只是因為警察蒐集的證據程序不合法,而按照美國法律的規定,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最最奇怪的是,不合法的原因只是因為搜查沒有經過周立波的允許,而依照美國法律,如果沒有明顯的違法犯罪行為,警察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沒有拿到法院的搜查令,是無權搜查汽車的,看到這,很多夥伴笑了,警察搜查你的車,還需要你的允許嗎?可這是在美國,這是真的,而周立波就要因此無罪了。

消息傳開,讓人為之一振,我們開心的不是周立波本身安然無恙,而是法律又一次實現了它的公平正義。

有人會說,讓一個犯罪嫌疑人逃脫有什麼正義可言?這是多麼淺薄的認識,與讓一個犯罪嫌疑人逃脫相比,法律更重視它本身的程序正義,沒有程序正義,那法律就可能會讓好人蒙冤,而法律的正義,更應該是保護好人不受冤枉,若法律不能保證好人不受冤枉,那懲罰壞人又有什麼意義呢?

讓人人生活在不可能蒙冤的法律之下,讓法律的正義給人人帶來安全感,這一切都需要法律首先在程序上實現正義,沒有程序的正義,必然滋生實體的腐敗,所以,尊重程序的正義,是尊重法律的前提,而只有尊重法律,才能把權利關進籠子裡,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實現真正的法治。

法治,人人都有章可循,權治,人人自危,不受法律控制的權利,註定誰都不能獨善其身,沒有法律的正義,人人都有可能被冤枉到死亡的邊緣。

而對於周立波,他很幸運,他完美詮釋了法律正義,讓自己華麗轉身,從萬人唾罵中,為自己挽回了一絲尊嚴,但對於自己,相信,他也會進行反思,畢竟再做這樣的事兒,不可能每一次都恰好在美國,不可能每一次能夠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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