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誹謗范冰冰了嗎?范冰冰為什麼不告崔永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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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沒有誹謗范冰冰,誹謗罪的前提是“捏造散佈虛假事實”。

范冰冰只是作為影視圈明星天價片酬的符號被當作典型,她不是第一個,也不是唯一的一個。


如果崔永元微博曬出的合同是假的,范冰冰工作室可以直接聯繫合同涉及的劇組,去法院起訴他。

1、針對崔永元的部分,只是不痛不癢的指責他“破壞商業規則”,“涉嫌侵犯合法權益”。

——實際上,如果真的涉及到違反“保密協議”,那責任也是在把合同給崔永元的那個人身上。


2、誹謗罪的那部分,針對的是直接定論“4天片酬6000萬”的媒體。

雖然崔永元微博前後有暗示,但是他確實在微博裡說的是“哥們兒”,並且先後在新浪、梨視頻採訪裡澄清過。

——所以也無法構成“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事實”的誹謗罪。


——於是,立刻有律師做出解讀:說明其認可陰陽合同。



昨天晚上一篇名為《向范冰冰致歉,「4天6000萬合同」與她無關》的文章被瘋狂轉發。

輿論譁然,很多讀者對文章的真實性提出強烈質疑。

列出了曾經採訪過的對象,反問網友:你們憑什麼認為我們採訪不到崔永元?


我聽完了他們po出的採訪錄音,說實話,這篇文章被質疑,不是網友不講道理。

——“崔永元要是真想道歉,為什麼不用自己的微博發聲?”


實際上,他們的問題不在於錄音採訪的真實性,因為《人物》的存在,我是相信博雅天下的。

但是作為一個走紀實報道風格的媒體,你不應該在這樣的一個緊張敏感的時刻裡,擅自替崔永元表達立場。

尤其是這種大反轉,會引起輿論譁然的標題。

接受採訪是一種信任,對應的,不去扭曲對方原意是回報的底線吧。

在採訪的上下文裡,崔永元講述了自己最初只是想討個說法。

卻沒想到圈外的觀眾竟然都不知道陰陽合同的事情,事情飛速發酵超出自己預料。

崔永元承認,震怒過後自己也在反省,是不是有失方寸。

他表示,討說法的過程中無可避免的涉及到其他人,其實自己並不想牽連太多人,並且向事件中被波及到的三位女性“致個歉”。


於是這句客氣禮貌的“致個歉”,就在風口浪尖上被定義成了崔永元的最新立場。

不好意思,我覺得稍微對文字敏感點的人都能理解,這種語境裡表達緩和輕描淡寫的“致個歉”,和「崔永元向范冰冰致歉」

真的是兩碼事。

作為轉達被採訪者的態度寫在文章裡,和醒目的用作大標題,也是兩碼事。


(文\\硬核八卦 首發悟空問答 已維權 抄襲必究)


硬核八卦

這次崔永元怒懟范冰冰、馮小剛、劉震雲等人的事件,應該說是有備而來吧。

不客氣的說,這口氣,崔永元已經憋了很久了。這事還得從十幾年前的電影《手機》說起。

此前,電影《手機》裡的一些情節,包括《有一說一》的節目名稱和主持風格乃至段子,都和崔永元的《小崔說事》接近。

而據崔永元所說,之前馮小剛與劉震云為了了解節目組的運作情況而向他請教過。但在電影火了後,崔永元也沒有得到任何的好處。

不但沒有得到任何的好處,而且電影中設計的婚外情之類還引起了很多人的無端猜測,而這時崔永元正好又犯抑鬱症,而且是比較嚴重的階段!



正所謂,君子報仇十年不晚,這次崔永元接著馮小剛等人搞《手機2》的時機而猛噴,也就不奇怪了。

當然,劉震雲寫小說寫劇本,馮小剛導電影,這些都是藝術創造,就像之前的電影《手機》一樣,崔永元無法在法律上證明是在影射自己,因為自己畢竟沒有婚外情!

所以,崔永元受到無端懷疑並加重了病情是事實,但又無法與馮小剛等人對簿公堂,實際上是吃了個啞巴虧。

這可就不是私冤而是公仇了,這涉及的是逃稅啊。試看刑法規定: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10%%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30%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您要知道,此前如劉曉慶、毛阿敏及林志玲等大腕都因為逃稅問題而被處理,劉曉慶更是被判刑入獄,這可不是好玩的!

可以想象,一個演藝界人士哪怕是如日中天的當紅明星,如果真遭遇逃稅這事,一旦公權力部門介入,那可是滅頂之災啊。

由此可以想象,小崔這玩法簡直就是“魚死網破”的模式了。

試想,在這麼嚴肅的法律問題上,范冰冰如何還敢反擊崔永元誹謗?

這不,像馮小剛這種高調的人都閉口不言了,這事如何收場,真不好辦呢。



當然,有人說范冰冰上邊有人,這事遲早會圓過去。但也有人說,看崔永元這架勢,後邊肯定也有人,北日這些主流媒體也也介入推波助瀾了嗎?

由此可見,這事鬧大並非沒有緣由。

好吧,雙方都有人,背後水都很深,作為吃瓜群眾,那就搬個凳子前排就座吧!


坑爹史冊

崔永元到底誹謗沒誹謗范冰冰,崔永元到底是不是向范冰冰道了歉?北京日報的一篇獨家專訪做了詳細報道。

報道的題目令人振奮!就在昨天,崔永元已向稅務部門遞交了曝光的合同!


你與性格

其實馮小剛一直在利用崔永元,以前利用他的名聲搞了個《手機》,欺騙隱瞞真相是他手段的一大特色!不惜犧牲他人的名聲為自己謀取利益,小人的做法,但他本身就是小人就不足為奇了,現在《手機2》出自同一出戏,手法依舊!老崔新仇舊恨迸發,當然怒火中燒了,過去受過的太多委屈就像火山爆發一樣不可收拾了!這是馮小剛沒有想到的,加上他平時的為人,內部有人提供負面材料給崔永元,真理也就完全站到了老崔這邊了,在這次較量中!他唯有沉默或許才能渡過一劫,因為他太瞭解老崔的個性了,如果採取明或暗的對抗措施,哪怕很小一點?也有可能讓自己跌落萬丈深淵而粉身碎骨。


毛大帝

范冰冰經過多次驗證確屬垃圾!最好的例證是《我不是潘金蓮》,此片如換任何一位女主演都能獲國際大獎(鞏俐當年即因主演《秋菊打官司》而被世界頂級影評認可),而唯獨範能把此片演砸了!可見她只配浪蕩於娛樂圈而無品行更無演技立足於藝術界,此等貨色能佔盡中國所有資源和平臺,足以顯示我們的機制和品位已劣化至何等地步!假戲真演地讓范冰冰出演《我就是潘金蓮》倒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手機用戶50075044630

崔永元昨天有個27分的視頻採訪,已經很清晰的說明,崔永元1996到2003年實話實說,當時是全中國最真實的電視節目,有啥說啥不給面子,受到廣大人民喜愛,後來得病隱退後,很多政府官員不同行業精英因為潛規則受委屈,都匿名發給崔永元各種行業內見不得秘密,都知道崔永元是那種直腸子,有啥說啥職業病,所以才有了一抽地娛樂圈的各種偷稅合同,爆出來誰死,也是馮小剛等人不敢放屁的原因,關鍵是崔永元是人大代表很懂法,說的話做的事兒,只能說難聽,構不成違法,誹謗不至於,可以看看視頻採訪啥都明白了,為什麼崔永元敢這麼講,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爺的審判

從法律角度來講,崔永元的說的那一句話“你不用演,你是真爛”夠不成誹謗。

所謂誹謗,是指虛構實事攻擊個人的行為。崔永元的這句話沒有事實,是判斷。

“爛”是一個判斷。“怎麼爛”才是事實。

重點是要說說事實,侮辱和罵街不是戰鬥。

但是,崔永元的這句話是一句很侮辱人的話。這句話說給誰都算是侮辱,因為第一很主觀,第二很惡意。

和一個人有過節,有事說事,崔永元是一個標榜“實話實說”的人,但是實話實說也是要有依據的,把個人對某人的好惡曬到網上,利用自己的網絡資源來侮辱這個人,至少是不厚道。

也許,崔永元就不是一個厚道人。

對於崔永元,這位“大佬”已經是“霸氣側漏”。而且的確有一大批“善良的”粉絲,崔永元把他的粉絲調教的非常好,其洗腦水平在中國也是屈指可數的。這令很多致力於傳銷事業的人“絕望的羨慕”。

范冰冰范冰冰並沒有直接惹到崔永元,讓他“扎心般的痛苦”的人是馮小剛和劉震雲,他為什麼要“侮辱”范冰冰呢?

是因為范冰冰不聽話,沒有在他不爽的時候乖乖的,如果,范冰冰在他發出“不爽”的信號,主動退出是非圈,崔永元說不定會說點什麼好的褒獎兩句。

這就是崔永元,這才是崔永元。真正欺負他的人,知道對方不好惹,那個人估計也不會搭理他,為什麼不搭理他並且是十幾年不搭理他?

當年的《手機》,參與拍攝的演員很多,對葛優這個直接塑造錢守一這個人物的主角,崔永元就不罵,為什麼?按照崔永元的意思就是葛大爺人品高貴,也給他面子,那麼人品高貴給你面子的人就可以影射你而你就“笑納了”?據說,葛優也有可能參與拍攝《手機2》。

這不是欺軟怕硬是什麼?這不是霸道是什麼?

崔永元的霸道還在於他非常熟悉江湖上的那一套。

那一抽屜合同,是威脅,誰不聽話就收拾誰。

他說,哪天他撒夠了氣,心氣順了,把微博一刪,就完了。

正義?他是懶得管的。

但也有例外,而且事態正在向著例外的方向發展。

想睡個好覺,對於崔永元來說,是個奢望。

心操的稀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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