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遷,到底要錢好,還是要房子好,為什麼?

生活如此多嬌2016619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這個問題。您所問的拆遷選哪種補償,實際上是問拆遷應該如何補償才划算,因此關於兩種補償方式闡述如下:

首先,房屋拆遷時,要錢或者要房子是補償的兩種方式。一般在徵收補償協議中都會提供這兩種方式,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

其次,二者在補償上有何區別呢?涉及到房屋拆遷補償,有國有土地上房屋和集體土地上房屋兩種類型,二者在補償方式上都包含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兩種。

1、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法律依據主要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

1)選擇貨幣補償的,要依法經過房產評估程序,經過合法的評估後,依據評估的房屋價值進行補償,被徵收人與徵收部門簽訂徵收補償協議。同時,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

2)選擇產權置換的,也是要經房產評估程序,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同時,選擇產權置換的,房屋交付前,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2、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法律依據主要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1)選擇貨幣補償的,主要包括以下兩個部分,房子的補償和宅基地的補償。農村的房屋是在自己享有使用權的宅基地上建設的,徵收時不僅要補償住宅,還要補償土地。其中房子補償標準是建築重置成新價;宅基地的補償,是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這兩項補償標準是按照各地所屬省制定的區片綜合地價進行補償;同時還包括搬遷費、院落內其他地上附著物的補償。

2)選擇產權置換的,一般農村是可以採取回遷安置的方式。第一 ,是產權置換面積的大小,按照法律原則是最低“套內拆一平還一平”。第二,農村遷建安置一般是平房換樓房,大房換小房,此時,對於不足部分徵收時要予以貨幣補償。第三,回遷安置時,會涉及到過渡的問題,對此,徵收方應當給予被徵收人在交房前的過渡費。

再次,法律法規在產權置換中有怎樣的特殊規範。

因舊城區改造、棚戶區改造等項目而徵收拆遷的,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徵收決定的市、縣級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最後,在實踐中,兩種方式分別有什麼弊端。

根據法律規定的拆遷補償原則,無論是哪種補償方式,都應該確保被徵收人現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然而現實中,1)選擇產權置換的,往往會出現以下情況:約定3年交房5年過去都杳無音信;或者,過渡期的臨時安置費與過渡費偏低或者支付一段時間後就不再履行了,被拆遷人往往“賠了夫人又折兵”。2)選擇貨幣補償的,由於房地產市場的瞬息萬變,加上徵收程序眾多、涉及利益重大。貨幣補償往往會評估的價值低,還有地方存在先拆遷後補償,之後履行難落實的違法情況。

總之,房子拆遷,無論是選擇要錢還是要房子,都要注意所得的補償,最終是否能夠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是否能保障自己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只要能達到以上幾點,選房子或要錢是沒有實質差別的,至於是選房子還是要錢,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自主選擇即可。


京平律師事務所

不邀自來

是選擇要房子或者要拆遷補償款,要視情況而定。

在這重申下自己的職業,本人在青島從事房地產評估、資產評估、拆遷服務。天天和拆遷戶主們打交道。算是比較瞭解這個行業了。在這也說說自己的見解。

2017年3月份做的一個項目,社區處宅基地基本上是150平方米左右,如果選擇房屋的話能分到兩套90平左右的房屋和十七八萬的房屋附屬物補償款。如果選擇要貨幣補償的話,能分到140萬左右,(周圍房價8500元/平方米)。拆遷公告要求不可以選擇一半房屋補償和一半貨幣補償的。這個根據地方政策而定。根據村民選擇和他們一年多的生活變化,給大家一點選擇的建議。

第一:選擇房屋補償

如果,除現有民宅外,沒有其他房產的話,建議選擇房屋補償。

第二:選擇貨比補償

如果你家拆遷之前有幾套房子能滿足居住的話,建議選擇要拆遷補償款,畢竟房子已足夠居住,可以拿拆遷款進行理財、者投資或者改善生活水平。或者拿拆遷款進行購買商品房。

在這大家坑有疑問,安置房的戶型、小區綠化、物業服務、小區配套等等可能都沒有商品房的小區好。為什麼不可以拿補償款去購買商品房那?下面給大家補充下土地的知識。

安置區的房屋土地屬於國有劃撥用地,商品房的土地屬於股偶有出讓用地。

(1)劃撥土地:

具有社會主義特色的土地使用特性,也指劃撥土地使用權。根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途徑進行了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2)出讓土地:

土地出讓方式是土地使用權取得者取得用地的一種方式,同時也是土地資產處置的一種方式。出讓的土地使用權是土地使用者向國家購買的一種財產權,土地使用者不僅可以佔有、使用和取得土地收益,還可以獨立支配和處置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有協議、招標和拍賣三種形式。居住使用年限最長不能超過70年。

     現在明白了吧,重點土地在使用期限。劃撥土地無限期無償使用,出讓土地到期後有償續期後方可使用。

另外,地府下一步有意向所有棚戶區改造項目,產權人只能選擇房屋補償,取消貨幣補償。

所以拆遷戶的朋友們儘量選擇房屋補償吧。





山腰上的隱士


當然是房子好。看樓主說房價6000多一平方,應該是三四線城市,今年三四線城市房價集體暴漲,很多已經過萬了,而且目前看來有一定的上漲空間,對於拆遷戶來說,房子是真真兒的剛需啊,如果分錢的話,當時按多少一平的價錢給你,很可能到你買的時候那個價根本買不到一平,到時候就得自己貼錢買。


但是,最後補償拆遷款,還是分房子,還是要看政策的。由於三四線城市前兩年樓盤積壓,為了去庫存,很多地方實施了棚改貨幣化安置。



何為棚改貨幣化安置?


棚改貨幣化安置是一項去樓盤庫存措施,意思是把之前拆遷改造舊城區,補貼安置住房方式,改為用錢補貼進行安置。如果要買房,你自己拿錢去買。有的地方甚至直接發“房票”。


拆遷戶沒了房,自然要買房。購買需求的驟增,房價聞聲而漲。補貼當時也許按照5000元/平,但當你去購房的時候也許就漲到了8000元/平,覺得貴,再等等結果又漲到了10000元/平,最後相當於5000元/平買了房。


對於拆遷戶來說,能分房自然最好,如果是給拆遷款,買房就要趁早!



三益寶

家裡有人已經拆遷有要錢的也有要房的,如果在房價便宜是拆遷拿錢買70年產權的商品房肯定比安置房住著舒服;這兩年房價漲的厲害,拿錢買房都不夠還需要貸款裝修也需要用錢還是要房好,畢竟房不需要再花錢了;建議:如果所居住區域是成熟片區位置、地段好可以原地回遷不需要遷往偏僻的地方還是要房好,如果本身也不是啥好地段還是原地回遷還是要錢好,可以選擇在更好的地段居住。


qzuser2282161

拆遷要房是上策,房子產權是屬於你的。那是永久性的。可以說也是你這輩子最榮耀的一件事。可以留給子孫後代。也可以說是你這輩子的基本。如果缺錢到時也可以變賣。一舉兩得。


有緣人153832681

你即然有300多平方,那要房的話肯定不止一套,那們我的建議是要一套自己的住房,這是肯定的,因為有需求,如果還有兩套房的額度的話,可以再要一套用來做短時間的投資,固定資產嗎,然後再要一部分錢,這個錢主要是用來新房的裝修,也就是入住前的一些準備工作,肯定是要花錢的,另外的可以用來做一些其他方面的投資,主要是想題主投資進行分散,不要放到一個坑裡,萬一哪個坑出問題了,你還有餘地


大頭看房

如果已經買房了,建議拿錢,畢竟回遷房無論環境配套還是房型設計都不會太好,以後較難出售。如果還沒買房,又想過的不太有壓力,建議一半錢一半房,畢竟有300多平的拆遷房一半的面積足夠自住。如果你根本不在乎這些拆遷款,建議拿房,就目前我國來說房子能不能增值不好說,但一定能保值抗通脹。


俞土地

要錢和要房不是絕對的 你要是會做或者想做生意就拿錢 要是還是過著打工或者不想拼一把就要房子 我也是拆遷的成都三環邊上 我我們是一人40個平方的房子 一人還有10多萬 平方不夠的政府補我們7000一平 我們房子拿多了的就補政府2000一平 我個人認為做點生意才更長久 但要謹慎😊😊😊😊 現在成都三環邊上商品房房價在14000左右


不要在意細節666

當然要錢好!

我們這拆遷多數要三年後回遷,也就是說三年時間內你要到處租房生活,雖說有筆三年安置補償款,但到處租房也是件不便的事!

其次安置房多數是劃片規劃,有些會搬遷很遠地方去,從新開發區域,周邊配套環境還要進一步完善,這需要一個時間過程

安置房戶型格局多數以拆遷戶要求而設計,相比開發商戶型格局就差遠了

個人見解拿錢去買已經開發現成的房子,戶型環境自己選,已開發的房地產畢竟周邊配套環境比較完善了,臨時在外租幾個月,這邊把房子買下來裝修,幾個月後就可入住,相比安置房你就少在外面租幾年房子!


大疆無界1

我當地房價均價在8000,拆遷1130一平方!還是有效面積650平方。超過650的平方最高的500一平方!其餘的都是150一平方!選房1800起步!一人67個平方!900平方賠了100萬吧!遠兩套房一裝修,在外面在過度和五六年!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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