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徐州肉类专项整治持续到八月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肉类(含猪肉、牛肉、羊肉)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肉类专项整治行动,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重从快予以处罚;对购销病死生肉类和添加违禁药物等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行动将持续到8月底。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经营来源不明、与票证不相符、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以及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冷藏冷冻肉类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农贸(批发)市场、超市、食杂店、冷库等非法经营上述违法肉类的行为,对发现未经检验检疫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肉类,及时采取下架停售和封存等措施,并迅速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全市将集中开展监督性快检及抽检。市局将安排监督抽检100批次,每个县(市)区局要安排监督抽检不得少于40批次(列入年度千人抽检计划),其中抽检猪肉、羊肉、牛肉各占1/3批次。定期组织免费“你点我检”活动,每周快检猪肉、羊肉、牛肉各不得少于4批次,对快检和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核查处置,确保不合格食品得到依法处置。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情况,要根据查处进度及时上报,特殊情况应随时上报。

“我们将加大惩处力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人士介绍,对不落实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经营单位,依法责令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重从快予以处罚;对购销病死生肉类和添加违禁药物等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出,各地要进一步规范肉类采购、贮藏及经营行为,建立肉类经营者档案、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肉类追溯系统,实施肉类经营者信息公示制度,完善定期自查和监督部门巡查制度,落实奖惩机制,从而建立健全规范的肉类监管长效机制。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还特别强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肉类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积极性。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完善舆情监测机制,对媒体反映的肉类违法违规问题将及时核查处理。

对经营来源不明、与票证不相符、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以及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冷藏冷冻肉类等违法行为,市民一经发现,均可以拨打晨报热线68886888进行举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