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上演离婚“闹剧” 竟将两岁孩子丢弃在楼道 还好结局暖心

在很多父母的眼中,孩子是上天赐予的礼物,是捧在手心里都怕化了的珍宝。然而年仅2岁的乐乐却没能享受到这样的呵护和关爱,年幼的他被母亲王莎狠心丢弃在一个小区的楼道里,然后母亲不知所踪。当公安机关千辛万苦找到乐乐父亲袁旺时,父亲却决然地不愿将可怜的乐乐领回。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撤销了乐乐父母的监护权,指定安徽省颍上县社会(儿童)福利院作为乐乐的监护人。

父母上演离婚“闹剧” 竟将两岁孩子丢弃在楼道 还好结局暖心

图为乐乐监护权一案的庭审现场。李新卫 摄

被丢弃在楼道的男孩

2015年6月24日上午,上海市宝山区泗塘派出所的电话铃声不断响起,一名老太报警,称她在紫阳小区46号楼一楼的楼道里发现了一个2岁左右的小男孩,几个小时过去了,孩子始终处于无人照顾无人认领的状态。

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很快在楼道里发现了一个正坐在地上的男孩,男孩身旁放着一个包裹,包里塞着奶瓶、尿不湿等物品。民警在孩子的周围仔细检查,没有发现任何与孩子及孩子家长有关的信息。

接着,民警向一楼两家住户了解情况,101室住户表示家里人都在睡觉,对孩子的情况并不知情,而102室敲门后,却无人应答。

46号楼是一栋老式居民楼,外地租客较多,平时邻里之间的交流很少,民警几乎询问了整栋楼的住户,但住户们纷纷表示不清楚情况,民警只得转而求助小区居委会,但仍然无人知晓这个孩子的任何情况,更不要提确定孩子的父母了。

山穷水尽之时,派出所的报警电话再次响起,这回是紫阳小区38号楼的一位业主打来,他自称是小区38号楼101室的房东,认识46号楼道被遗弃的孩子,因为孩子的父母曾租赁过他的房子。

原来,孩子名叫乐乐,父亲叫袁旺,母亲叫王莎,此前曾租住在该小区的38号楼101室。乐乐还有一个奶奶,住同一小区,地址正是一直无人在家的46号楼102室。房东告诉民警,几个月前袁旺将房子退租,夫妻俩的去向无人知道。

民警立即拨通了当初袁旺和王莎租房时留下的手机号码,没想到一个手机号码已停机,另一个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一个星期后,民警打听到了乐乐奶奶李华的联系方式。李华接到民警的电话时并没有诧异,她回答,自己近期一直在老家居住,孙子的情况她不了解,袁旺的电话她也打不通,她只能提供一些袁旺可能会去的地方。

当民警询问这位奶奶是否愿意将乐乐接回家时,李华的回答令人心寒:“这是我儿子和儿媳的事情。”说完,李华随即便挂断了电话。

狠心母亲抛下孩子

2015年12月24日,民警终于在上海市宝山区某海鲜城饭店找到了正在打工的袁旺。看着眼前不善言辞、老实本分的男人,民警很难想象这是一位抛弃亲生孩子的父亲。

1986年出生的袁旺是安徽颍上县人,7年前,25岁的袁旺在一次朋友聚会时认识了王莎。也许因为同是安徽老乡,袁旺和王莎很快熟稔起来。渐渐地,性格有些内向的袁旺被外表靓丽、性格开朗的王莎所吸引,王莎也对老实可信的袁旺心生好感。很快,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2012年6月,王莎发现自己怀孕了,袁旺得知这个消息后有些手足无措,孩子来的不是时候,此刻的他既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抚养孩子,也没有做好一名父亲的心理准备。但王莎却不认同袁旺的想法,她渴望孩子的诞生,觉得孩子能够让平淡的生活带来欢笑。袁旺拗不过王莎,最后同意王莎将孩子生下来。

王莎的肚子一点点凸显出来,袁旺和王莎立即赶回安徽老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时,袁旺拿出自己的所有积蓄举办了婚礼,并承担了生活的日常开销,王莎则辞了工作,安心在家待产。

2013年2月,乐乐出生了。一个可爱男孩的到来,让袁旺和王莎开心不已,听着妻子和孩子的欢笑声,袁旺觉得自己成了世上最幸福的男人。然而很快,愁云开始密布,儿子的出生让原本就不富裕的小家庭开始捉襟见肘,原本不多的积蓄就消费殆尽,王莎不得不外出重新寻找工作。

一天晚上,乐乐突然发烧了,袁旺想让王莎早点回家,但电话那头的声音始终只有一句:“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第二天一早,袁旺前往妻子单位,没想到迎接他的却是妻子的一句:“我们离婚吧。”

袁旺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王莎再次重复了那句话:“离婚吧,我觉得现在的生活没意思。”

“我从来没想过离婚,我不同意。”袁旺很生气。

当天晚上,王莎回到家,再次向袁旺提起离婚的事儿:“不是真离婚,我只是想再感受一下以前的浪漫,离婚后你再追我一次,到时候我们再复婚,而且我们还有乐乐呢,我舍不得的。”

袁旺信以为真,点头同意了。

2015年3月,王莎和袁旺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孩子乐乐由袁旺抚养。为了让“离婚”更逼真,王莎搬出了和袁旺一起住的屋子。令袁旺没想到的是,自那以后,王莎再也没有和他提过复婚的事,甚至更换了手机号码,人也彻底“消失”了。

残存一线希望的袁旺不断寻妻。有一天,他发现王莎在QQ空间里更新了一张照片,照片中的她所在的背景正是以前妻子曾经工作过的一家服装店。袁旺立马飞奔到服装店,从白天等到了黑夜,无奈,王莎根本不肯见他。

2015年6月23日,袁旺带着乐乐再次去找王莎,打算将孩子交给王莎照顾,希望王莎看在孩子的份上和自己重新和好。

看到许久未见的儿子,王莎有些动容,她让袁旺留下孩子,并答应会考虑复婚的事情。但第二天一早,王莎就反悔了,她要求袁旺将儿子接走,并明确表示不可能复婚。此时的袁旺才知道,王莎早已不是属于自己的那个妻子了,她已经再婚,再婚的丈夫坚决不同意王莎带着前夫的孩子共同居住。

再一次的欺骗彻底击垮了袁旺,他和王莎大吵一架,随后丢下乐乐扭身就走。王莎也不买账,很快带着乐乐前往紫阳小区46号楼102室李华家,在敲门没人应答的情况下,王莎狠心地将孩子留在了门口。王莎不知道,6月24日那天,紫阳小区46号楼102室无人在家,此后很久,这个屋子里都没有人再居住。

伤痛延续到下一代

在袁旺的记忆里,因为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父亲袁道和母亲李华时常吵架。2002年,袁道和李华因感情不和离婚,袁道卖掉了家里的宅基地,随后离开了安徽,受离婚打击的李华也和朋友相约外出打工。

看到一心想要离开伤心地的母亲,还在念初中的袁旺只得辍学,跟随李华前往上海。母子两人来到上海后,袁旺在上海崇明区的一家饭店里找了份服务员的工作,母亲李华则通过朋友介绍在家政服务公司上班。

2008年,李华认识了出租车司机老陈。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后,李华决定和老陈组建家庭,在简单宴请了一些亲朋好友后,李华便搬到宝山和老陈一起居住,此时的袁旺不得不再次跟随母亲来到宝山,在同一小区另租了一间小屋。

乐乐出生后,作为奶奶的李华常常过来帮儿子照顾孙子,老陈对此颇有微词。为了不让老陈生气,李华只得趁老陈不在家的时候将孙子接来照看。儿子儿媳离婚后,李华彻底接过了照看孙子的任务,斟酌再三后,李华向老陈隐瞒了儿子离婚的事情,只说儿子儿媳有事外出,暂时需要帮忙照顾下孙子。无奈纸包不住火,老陈终于还是知道了袁旺离婚的消息。

“儿子现在的情况你也清楚,他住集体宿舍,一个月收入就2000多,他哪来心思管孩子呀!”李华说。

“那你就帮他养着?我跟你说,王莎肯定不会再回来了,乐乐一直让我们带着也不是个事儿。我不管,你让袁旺来把乐乐接回去,孩子马上大了,我这一室一厅也住不下。”老陈发飙了。

李华自知老陈主意已定,多说无益,只好叮嘱儿子袁旺早些来将乐乐接走。可是,半个月过去了,李华催了多次,袁旺却迟迟不见动静。老陈不开心了,又和李华吵了多次。

2015年6月23日,老两口的争吵再次发生。这回,老陈向李华下了最后通牒:“再不把乐乐接走,咱们也别过了,离婚!”

一气之下的李华抱着乐乐来到袁旺宿舍,将乐乐交还给袁旺,随后自己买了张火车票赌气返回了安徽老家。当民警好不容易联系到李华时,李华才知道,自己的孙子乐乐竟然被丢弃在了楼道里。

当民警让李华把乐乐领回家时,李华拒绝了:“我丈夫因为这事正和我闹离婚,我已经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没有退休工资,没办法养活我的孙子。”

2015年7月15日,由于一直无人认领,乐乐被转至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

2015年12月,民警找到袁旺,多次要求他将乐乐接回抚养,却遭到袁旺的拒绝:“我现在没地方住,工作说没就没,连自己都养活不了,更没能力照顾好孩子。”

2016年6月,袁旺因不愿将儿子乐乐接回抚养,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警告。

2016年9月,民警前往王莎的安徽老家,但王莎不在家,民警见到了王莎的父母。在说明来意后,王莎的父亲直白地告诉民警,女儿已经多年没回家,也从来不和家里联系,对于抚养外孙,他们没有能力,也不愿意承担这个抚养责任。

之后,民警又多次要求袁旺将乐乐领回抚养,并明确告知他拒绝抚养孩子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然而,袁旺始终没有出现。

2017年6月,宝山法院以遗弃罪判处袁旺有期徒刑一年。在此期间,王莎一直下落不明。

福利院当起“家长”

转眼间,乐乐被送至儿童临时看护中心两年了。

从一个2岁的小男孩慢慢长大成为即将入学的学龄儿童,乐乐得到了看护中心的照顾,但由于没报户口,即便到了上学年龄,乐乐也无法正常入学。

如何让乐乐尽快脱离无人监护的状态?如何让乐乐今后正常地生活和接受教育?儿童临时看护中心决定为乐乐找一个“新家”。

父母上演离婚“闹剧” 竟将两岁孩子丢弃在楼道 还好结局暖心

2017年9月,儿童临时看护中心向宝山法院递交诉状,要求撤销袁旺、王莎监护人资格,请求指定安徽颍上县社会(儿童)福利院为乐乐的监护人。

2018年1月15日,宝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对于儿童临时看护中心递交的申请和证据,袁旺均表示没有意见,同意撤销自己对乐乐的监护权。宝山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儿童临时看护中心的申请。王莎经法院公告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宝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袁旺、王莎对年幼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乐乐负有抚养义务,但两人拒绝抚养,未尽到监护责任。为保护被监护人乐乐的身心健康及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等民事权利,法院依法准许儿童临时看护中心撤销袁旺、王莎监护资格的申请,指定安徽颍上县社会(儿童)福利院为乐乐的监护人。

判决后的第二天,乐乐从上海乘高铁去了安徽的新家。

目前,乐乐已经在安徽开始了自己的全新生活,他努力适应着新家的环境,这里不仅有爱他关心他的福利院老师,更有和他聊天欢笑的新朋友,一个五岁的小男孩脸上终于绽开了笑容。(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普法课堂

监护权是亲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父母监护自己的孩子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随着社会对儿童个体权利的重视,保护儿童的观念也在不断发展,尊重儿童的权利,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观念正深入人心。孩子不再是父母的附属品,监护孩子也不再是“家务事”,当父母失职侵犯儿童的权益时,相关部门将采用及时的救济手段解救孩子,失职父母的监护权也可能被依法剥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父母没有意愿抚养子女而被撤销监护权的案件。在乐乐母亲下落不明、父亲拒绝抚养、其他亲属又不愿担任监护人的情况下,为使乐乐尽快脱离无人监护的状态,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和民政部门等前后沟通合作,共同努力帮助乐乐走出困境,为他找到一个“新家”。

本案也是上海市首例顺利实现国家监护跨省接力的典型案件。目前,各地撤销失职父母监护权的案件不断涌现。“孩子父母被剥夺监护权”之后的再次监护也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剥夺孩子父母的监护权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为孩子营造一个更加健康的成长环境才是终极目标。当然,如何让“撤销监护权”的孩子尽可能及早“回归家庭”享受“正常生活”,还需要家庭、社会、政府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保障困境儿童利益的合力,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这样才能真正撑好儿童权益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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