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凌晨醉酒開大巴 遇民警逃離現場終被抓

司机凌晨醉酒开大巴 遇民警逃离现场终被抓

違法司機殷某。圖片由河北省交管局提供

司机凌晨醉酒开大巴 遇民警逃离现场终被抓

違法車輛。圖片由河北省交管局提供

6月2日0時,石家莊市環城交警大隊石欒南警務站執勤民警正在308國道檢查點執行任務。這時,一輛蒙A牌照的大客車由南向北駛來。民警示意其停車例行受檢。不料,大客車駕駛人殷某非但不理會民警的示意,反而加大油門衝向警戒區,險些將執勤民警掛倒。民警立即使用對講機通知前方卡口對該車進行攔截。在逃離檢查點1公里處,這輛大客車被接到通知的民警攔停。

民警剛靠近大客車車門,就聞到了一股撲鼻而來的酒氣,駕駛人也滿面通紅。大車上只有司機和副駕駛人二人。民警對司機殷某進行了呼氣酒精檢測。經檢測,殷某酒精測試含量為210㎎/100ml,已達醉酒後駕駛指標。

就在民警準備對殷某進行抽血檢測時,殷某突然發起飆來,藉著酒勁兒拒不配合,開始威脅執勤民警,並抓撓執法人員。在對當事人警告無效的情況下,民警隨即採取強制措施將駕駛人控制。經抽血檢測後,駕駛人殷某已達到醉酒駕駛指標,屬於醉駕違法行為。

隨後,民警將其帶回警務站,進一步詢問後得知,殷某當晚是在欒城和老鄉一起喝的酒,共計喝了兩杯白酒、兩瓶啤酒。喝完酒後,殷某想起自己還要去西柏坡接一個旅行團,於是就開車上路了,不料剛到石欒南警務站就被民警查獲。目前,殷某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將被處以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將被處以吊銷駕駛證,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並且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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