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人認為明星陰陽合同合情合理?

忠厚傳家久

近日來崔永元手撕范冰冰的同時也掀開了很多影視明星為了規避應承擔的稅務而簽署陰陽合同的蓋子,不過有人認為明星籤陰陽合同合情合理一事本人尚未聽說也不敢苟同,畢竟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作為公眾人物,明星更要起到帶頭示範作用。任何國家的稅務政策都有一定的劫富濟貧意味,如果所有富人都以各種手段逃避納稅責任,那麼對大部分納稅人來說就很不公平了。

其實說明星逃稅對某些明星並不公平,因為明星完全可以和普通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一樣提出我要的是稅後收入多少多少萬元,大部分明星也確實是這樣的做的,這就導致真正有逃稅需求的其實是製作方,由於製作費用有限,如果明星將稅負轉嫁到製作方頭上,製作方也會頭疼不已,因此他們才想出陰陽合同的方式,而對明星來說我拿到我要的錢數了,至於別人怎麼操作自己就不用關心了,因此他們也就對陰陽合同睜一眼閉一眼。

當然也有一部分製作方並不是掏不起明星的片酬和稅費,只是廣電總局曾要求明星成本在電視劇總預算中原則上不能超過30%,如果簽訂一大一小合同並以小合同去應付廣電總局,就可以輕鬆繞過廣電總局的明星限薪令,這也是陰陽合同存在的一個重要因素。不過無論出於什麼理由,偷稅都是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如果偷稅行為被認定屬實,那麼明星除了要補繳稅款外還要面臨刑事處罰,因此明星陰陽合同不僅不合情不合理而且還嚴重挑戰法律了的底線。(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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