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在懷孕期間應用這些藥物應謹慎,準寶媽都來了解下

妊娠期用藥的基本原則

妊娠期用藥需有明確指徵。應採用療效肯定、不良反應小且清楚的老藥,避免使用尚難確定有無不良影響的新藥,小劑量有效的避免用大劑量,單藥有效的避免聯合用藥。用藥時需清楚地瞭解妊娠週數,在妊娠頭3個月是胚胎器官形成期,應儘量避免使用藥物。如應用對胎兒有影響的藥物時,要權衡利弊以後在決定是否用藥。若病情急需,應用肯定對胎兒有危害的藥物,則應先終止妊娠後在用藥。


抗感染藥物

孕婦在懷孕期間應用這些藥物應謹慎,準寶媽都來了解下

  1. 妊娠期間慎用或禁用的抗菌藥物:①氨基苷類除慶大黴素屬C類,其餘多屬D類。可以通過胎盤,使胎兒聽神經損害率增加;②四環素屬D類,在胎兒骨和牙發育期間給四環素(妊娠4-5個月),使骨和牙齒黃染,骨骼發育不全;③氟喹諾酮類多屬C類,在未成年動物可發生負重關節的關節病,,妊娠期禁用;④磺胺類與甲氧苄啶多屬葉酸合成抑制劑,複方新諾明(磺胺甲惡唑與甲氧苄啶複方製劑)在妊娠最初三個月期應用,使出生缺陷發生率明顯提高,應禁用。

  2. 抗真菌藥:妊娠期間容易患白念珠菌行陰道炎,局部應用克黴唑(C類)、咪康唑(C類)以及全身性應用兩性黴素B(B類)均未見有致畸報告。有證據表明氟康唑、酮康唑、氟胞嘧啶和灰黃黴素在動物有致畸和胚胎毒性。

作用於心血管疾病系統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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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於神經系統藥物

孕婦在懷孕期間應用這些藥物應謹慎,準寶媽都來了解下

  1. 阿片類鎮痛藥:以嗎啡為代表的阿片類鎮痛藥都能通過胎盤,多屬C類。孕婦長期應用嗎啡成癮者其新生兒也可出現戒斷症狀,臨床尚未發現對胎兒有致畸作用。目前哌替啶用於分娩鎮痛較為廣泛,但應用不當可致新生兒呼吸抑制,哌替啶對新生兒的影響與產婦用藥量及用藥至胎兒娩出的時間間隔有關,產婦肌內注射或靜脈注射哌替啶後1h內分娩者,對新生兒呼吸並無明顯抑制,若用藥後3h內分娩者,其新生兒最容易出現呼吸抑制。

  2. 解熱鎮痛藥:以阿司匹林為代表的非甾體抗炎藥多屬C類,妊娠後期為D類。阿司匹林常用於妊娠期間的疼痛、炎症,低劑量阿司匹林(40-150mg/d)可防止妊娠高血壓、子癇和子癇先兆。儘管阿司匹林沒有妊娠最初3個月的致畸作用,但在後3個月特別是在分娩前使用應特別謹慎,阿司匹林干擾母體血小板血栓素A2的合成。若用高劑量的阿司匹林時,藥物通過胎盤可能抑制胎兒環加氧酶,干擾胎兒其他前列腺素合成,引起分娩時中樞神經系統出血。

  3. 麻醉藥:目前尚無證據表明妊娠早期使用一次麻醉藥可引起胎兒畸形,但在分娩期間應用全麻藥對新生兒可能產生呼吸抑制,在分娩前應儘可能短時間的接觸麻醉藥。

  4. 苯二氮卓類:以地西泮為代表的苯二氮卓類屬D類。在妊娠期間應用苯二氮卓類可能損害胎兒神經發育,裂唇或裂萼發生率也可能增加。

  5. 抗膽鹼藥:以阿托品為代表的抗膽鹼藥多屬D類。阿托品易通過胎盤,對胎兒呼吸運動有影響,而對心率沒有影響,未發現先天性畸形。

抗組胺藥

大多數抗組胺藥對孕婦及胎兒的影響屬B類和C類。目前僅發現溴苯那敏與畸形有關,65例妊娠早期服用溴苯那敏者中有10例發生胎兒畸形,很少報道其他抗組胺藥在人類有致畸作用,但對孕婦使用抗組胺藥的安全性問題尚無肯定的結論,因此妊娠3個月以內的孕婦一般應禁用抗組胺藥。

降糖藥

胰島素屬B類,不能通過胎盤,圍生期用於控制血糖,可降低糖尿患者胎兒死亡率及畸形率。孕期使用口服降糖藥磺酰脲類(甲苯磺丁脲)療效差,並有致畸報道,應禁用。雙胍類(苯乙雙胍)對孕婦及胎兒的不良反應較重,屬禁用。

止吐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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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激素類藥

妊娠期間雄激素和女性激素均不應使用,因可引起男嬰女性化,女嬰男性化,孕早期用己烯雌酚可致女孩青春期後的陰道腺癌、透明細胞癌的發生,還可以造成胎兒生殖器官畸形。

產科用藥

  1. 非選擇性環氧酶抑制劑:吲哚美辛用於延長妊娠7-10d是有效的,但存在可能的不良反應包括孕婦持續性肺動脈高壓和壞死性結腸炎,應慎用。

  2. 硝酸甘油:由於產前、產中或產後緊急子宮舒張。可用靜脈注射、貼劑或舌下含服方法給藥,低劑量時(50-250mg/次,重複3次)對孕婦和胎兒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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