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男子伪造房产证抵押借款获刑

宁德新闻网5月28日电(刘常娟)今年44岁的施某超因一时手头紧,动起了造假证骗钱的歪脑筋,不想最终因触犯法律而伏法获刑。

考虑到债权人要求提供产权证作为抵押担保方能出借钱款,施某超便于2017年8月伪造了一份虚假的不动产权证作为抵押担保,并利用原有的离婚证书,动手自制了一份自己和现女友的结婚证复印件以蒙混过关。

收到抵押担保的卢某,没有当即审查证件的真假,便将现金14800元出借给了施某超。三个月后,施某超偿还了7800元。

但随后的一段时间,卢某迟迟未收到施某超理应偿还的剩余的7000元,又无法联系上施某超,方知自己被骗了,当即向福鼎市公安局报了案。今年1月,在外躲债的施某超在宁波市火车站被当地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施某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其坦白和获取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并参考所在社区意见,遂依法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4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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