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了新車還想使用原號牌,怎麼辦?

很多車主換了新車但是不想換牌照,還想繼續使用原來的號牌號碼。如果把手裡的舊車賣了或是報廢,怎麼保留原牌照?

換了新車還想使用原號牌,怎麼辦?

保留原號牌有條件

賣車或車報廢,原牌照是可以保留並繼續使用的,但是有條件限制。


舊車賣了之後或是報廢,車主手裡的原牌照可以保留,按照法律規定,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如果原車主使用機動車未滿三年,是無權申請繼續使用原牌照的。


2、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註銷登記後的六個月內提出申請。也就是說,將車子過戶給新車主或是報廢之後,只有六個月的時間購買新車並提出申請。


3、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需處理完畢。

如果之前駕駛原機動車有過道路違規行為、有被處罰款等情況,必須要將罰款交清,無交通事故遺留才可申請繼續保留原牌照號碼。

換了新車還想使用原號牌,怎麼辦?

此外,要想使用原來的號牌還得注意幾點:


第一,原號牌只能由原車主保留使用,不能轉讓給其他人;


第二,只有把原車轉移給他人或是註銷才能保留原號牌,如果將車輛遷到異地,但還是在原車主自己的名下,也不可以為新車保留原號牌;


第三,只有購買新車才能使用原號牌,二手車不可以。


滿足條件的車主,車賣了怎麼保留原牌照呢?


首先,辦理轉移登記或者註銷登記,將舊車過戶給其他人,或是申請報廢。


其次,在六個月內帶新車手續向車管所提出保留原牌照號碼申請,並上交舊牌照。這裡需要注意的是,無論舊牌照有無損壞必須上交,因為你申請保留的只是原號碼,車牌是要換新的。


最後,3—7個工作日內車管所會將下發新的牌照,將新牌上到新車上即可上路行駛。


辦理申請使用原車號牌的業務時,應準備好以下材料:



1、《機動車註冊、轉移、註銷登記/轉入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3、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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