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進行職業技能鑑定可申領補貼

補貼對象:對初次通過職業技能鑑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五類人員,給予職業技能鑑定補貼。

鑑定申報條件

鑑定申報者(不包括計算機高新技術考試、能力測評項目和國際合作證書項目測試的申報者)須符合相關國家職業標準規定的資格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初級等級鑑定:

①從事本職業(工種)工作二年以上,並經過本職業(工種)初級技能培訓者。

②在本職業(工種)工作一年以上的技工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本專業畢業,並經過本職業(工種)初級技能培訓者。

③大學及以上畢業或結業,並經本職業(工種)初級技能培訓者。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中級鑑定:

①取得《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在本職業(工種)工作四年以上,並經本職業(工種)中級技能培訓者。

②取得《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在本職業(工種)工作二年以上的技工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本專業畢業,並經過本職業(工種)中級技能培訓者。

③在本職業(工種)工作六年以上的技工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本專業畢業,並經過本職業(工種)中級技能培訓者。

④大專及以上畢業且專業對口,在本職業(工種)工作一年以上,並經過本職業(工種)中級技能培訓者。

⑤在本職業(工種)工作八年以上,並經過本職業(工種)中級技能培訓者。

3.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高級鑑定:

①取得《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在本職業(工種)工作四年以上,並經過本職業(工種)高級技能培訓者。

②取得《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在本職業(工種)工作二年以上的專業對口的大專、高職畢業(包括以上),並經本職業(工種)高級技能培訓者。

③在本職業(工種)工作十四年以上,並經過本職業(工種)高級技能培訓者。

4.申報者符合上述條件的同時,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初中畢業且年滿16週歲;

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班學生,鑑定四級職業資格,由所在職業學校教務部門開具有效證明;

③高等職業學校畢業班學生,鑑定三級職業資格,須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准,並由所在職業學校教務部門開具有效證明。個人申報鑑定材料:

1.職業技能鑑定申請表1份;

2.崗位工作年限證明1份(由所在單位或社區或鄉鎮提供有效證明);

3.身份證複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一張紙上);

4.學歷(學制)畢業證書複印件1份;

5.原工種職業資格等級證書複印件1份;

6.近期免冠二寸(證件照)彩色照片2張。

辦理程序:職業技能鑑定所受理個人申報材料後,應及時按照規定審查鑑定申報材料,並將符合鑑定條件的人員名冊報婁底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審查(高級及其以上職業資格鑑定報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審查),待批覆後鑑定機構按照要求,在規定的時間組織申報鑑定者參加理論知識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且兩項得分均在60分以上者,為鑑定合格,可獲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補貼標準:職業技能鑑定補貼標準按鑑定職業(工種)類別的不同,分別享受A類150元、B類120元、C類100元的鑑定補貼。

補貼方式:享受職業技能鑑定補貼的對象免交鑑定補貼標準部分,超出鑑定補貼部分的鑑定費,由鑑定對象自負。鑑定補貼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申請者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申請材料:

1.《就業創業證》複印件;

2.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

3.職業技能鑑定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

4.申請者本人個人的銀行賬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