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銷燬的商品為什麼不直接給員工呢

既然可以給員工,說明這批貨還是好的,那麼好的商品為什麼會被拿來銷燬?


我們不妨設一下兩個原因:

一、供大於求,商家那邊銷售不了,所以退回廠家,你知道現在很多東西都是生產廠家放在商家那裡代銷,然後實現雙方互利共贏的。

二、市場競爭激烈,導致產品銷售下滑,不得已下架處理,退回生產廠家。

以上兩個原因,總結就是:市場競爭,供大於求。面對這種情況:廠家(資本家)能做的選擇就是在保證最大利益的情況下,及時降低損失。那有人就說了,市場競爭大,降價處理,薄利多銷不就行了?實際上還真不是這樣。因為降價的速率如果大於了市場需求的速率,那麼商家的損失只會越來越大,這絕對不是他們想要的結果。

被銷燬的商品為什麼不直接給員工呢

銷燬商品能保持市場的需求,保持市場價格,通過價格優勢來彌補銷售額的不足。這要怎麼理解呢?我們把眼光放大一點:這是為了穩定市場該類商品的物價。就好比集市上的菜農,無論你去哪個攤子上買根黃瓜,都不會低於平均價格,這個平均價格就是市場決定的,也沒有哪個小販為了賣出去所有的黃瓜,而低於平均價很多,因為他知道那樣根本賺不了多少錢,還不如以市場價去賣,即便到最後賣不完,爛掉了,但他已經賣出的黃瓜所得已經足夠了,甚至比低價銷售收入更多。

另一方面, 低於市場價銷售多少有點傾銷的意思,這種行為只會損害這個行業的市場環境。使得市場過度飽和,進一步導致庫存積壓,帶來更大的倉儲成本。所以權衡利弊後,工廠寧願損害其短期利益以補償其長期利益,這才導致大量銷燬商品的現象發生。

這裡我們插一句經濟危機的話題:

經濟危機一般是普遍性的通貨膨脹或者通貨緊縮。如果大量的商品流通到市場,通貨膨脹照成的物價偏高就就平息,資本家賺不到大錢,所以會選擇銷燬商品。至於為什麼不降價銷售呢,因為大量的商品都是掌握在資本家手裡。

經濟危機所暴露的生產過剩,並不是生產出來的商品真正超過實際需要。要使現有的人口都能夠富裕地生活,充分滿足他們的物質、文化生活的需要,生活資料並不是生產得太多了,而是生產得太少了。但是,相對於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而言,又的確是生產得太多了。

資本家以追求利潤為目標,並不考慮人道因素,在國家干預不足的時候,資本家寧願選擇商品的積壓維持高額或者銷燬部分商品壟斷利潤也不會降價處理。這也是為什麼需要反壟斷法和國家干預市場經濟的原因。

現在你知道為什麼銷燬也不給員工了吧?因為工廠不會給任何人,員工又怎樣?我只需要壓榨你的價值就好了,給不給你優惠,讓不讓利於你,我說了算。至於是不是怕員工產生好利心理,從微觀視角來說,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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