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的所有顏色,外加brown

彩虹的所有顏色,外加brown

1933年毛澤東填了一首詞《菩薩蠻·大柏地》。這首詞以對彩虹的描寫開始:“赤橙黃綠青藍紫,誰持彩練當空舞?” 在中國,不知道是誰最早提出彩虹有這七種顏色,也不知道是誰最早對七彩這樣排序的。排序問題比較好解決,因為彩虹的顏色從外到裡就是這樣排列的;但是這七種顏色的識別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單憑肉眼,我們一般僅能看出彩虹有紅橙黃綠藍這幾種顏色,在極好的光線條件下,可以依稀看出藍色下面還有一道淡淡的紫色,青和藍的區別卻一般看不出來。青是用一句話說不清、道不白的一種顏色。因此彩虹的這七種顏色肯定不是一開始就被人類識別出來的。

彩虹的所有顏色,外加brown

從光學的角度看,構成彩虹的顏色是紅(red)、橙(orange)、黃(yellow)、綠(green)、藍(blue)、靛(indigo)、紫(violet)。對於英語國家人來說,這七種顏色及其順序並不那麼好記,於是人們利用記憶口訣(mnemonics)的辦法,把它說成Richard of York Gave Battle in Vain “約克的理查德打仗贏不得”。這句口訣每一個詞的首字母合起來是Roy G. Biv,分別對應七種顏色的首字母。據說這句記憶口訣不是憑空編造的,所說的Richard of York指約克公爵(the Duke of York)理查德,所說的Battle指英國曆史上著名的“玫瑰戰爭(the War of Roses)”1 中的韋克菲爾德戰役(Battle of Wakefield)。約克公爵在1460年的這場大戰中戰敗身亡。

1、15世紀時英國王室有兩個分支,一個是蘭卡斯特家族(the House of Lancaster),另一個是約克家族(the House of York)。他們都是國王愛德華三世(1312—1377)的後代,兩家分別以紅玫瑰和白玫瑰作為自己的族徽。15世紀下半葉,出自蘭卡斯特家族的國王亨利五世駕崩,其9個月大的獨生子繼承王位,這就是亨利六世。亨利六世長大後精神有些不正常,無法有效實施統治,引發約克公爵理查德對王位提出了挑戰。這兩個家族為爭奪王位而展開了長達30年(1455—1485)的戰爭,史稱“玫瑰戰爭”。

言歸正傳。最早認定彩虹有這七種顏色的人是牛頓。

在牛頓之前,人們以為色彩是通過對白光加以調節而產生的,例如給一盞燈蒙上紅布,燈就發紅光;蒙上綠布,就發綠光。牛頓通過著名的玻璃三稜鏡(glass prism)實驗,發現日光裡有彩虹的全部顏色,而且三稜鏡分解出的日光的光譜色(spectral colours)與一般彩虹的顏色完全一致。根據這一實驗的結果,牛頓提出了光的微粒說(corpuscular theory of light)。不過牛頓最初(1671年)僅區別出五種原色(primary colours),即紅、黃、綠、藍、紫。後來為了讓光譜(spectrum)對應樂譜的音階(musical scale),而一個音階是由七個音(notes)組成的,他又在紅色和黃色之間區分出了橙色,在藍色和紫色之間區分出了靛色,這樣就有了七種顏色。有意思的是,牛頓是第一個用拉丁文spectrum表示“光譜”這個意思的人。spectrum本來的意思是“顯現”,特指“鬼魂或幽靈的顯現”。鬼魂或幽靈平時是看不到的,僅在特定情況下才顯現。顯然,在牛頓看來,本來一束白光,經過三稜鏡的折射,裡面隱藏的各種色彩全都顯現出來,這就和鬼魂或幽靈顯現一樣,所以他把三稜鏡折射出的色譜稱為spectrum。

彩虹的所有顏色,外加brown

色彩學(chromatics)興起後,有人提出構成光譜的顏色不是七種,而是六種,並不存在藍和靛(或青和藍)的區別,因為人們始終未能測定靛的波長段(wavelength interval)和頻率段(frequency interval)。如今大多數色彩學家都認同六色觀點,大多數色彩專業書籍也都採用六色的觀點。

可見光光譜的顏色

顏 色 波長差值 頻率差值

紅 ~ 700–635nm ~ 430–480THz

橙 ~ 635–590nm ~ 480–510THz

黃 ~ 590–560nm ~ 510–540THz

綠 ~ 560–490nm ~ 540–610THz

藍 ~ 490–450nm ~ 610–670THz

紫 ~ 450–400nm ~ 670–750THz

從語義上看,英語yellow一般對應漢語黃。各種英語詞典在對yellow釋義時,常說它是黃油(butter)、蛋黃(yolk)、黃金(gold)、檸檬(lemon)等的顏色。這些東西的顏色在漢語裡也稱為黃,甚至yellow和黃都可以用來指“蛋黃”。但是黃並不完全對應yellow,因為黃的所指遠遠超過yellow的所指。比如黃河之水,在英美國家人看來,就不是yellow,而是brown。我們喝的黃酒,在英美國家人看來,不是黃色,而是褐色(brown)或琥珀色(amber),譯成yellow wine或yellow liquor會引起誤解。鑑於英語國家人喝的brown ale“褐艾爾酒”,顏色跟黃酒差不多,我們不妨把黃酒譯成brown rice wine“褐色米酒”。我們吃的黃醬,跟brown sauce的顏色差不多,由於不是一回事,不能譯成brown sauce,但也不能譯成yellow sauce,而應譯成yellow bean sauce“黃豆醬”;這裡的yellow不修飾sauce,而是修飾bean2。交通信號燈中間的顏色,我們稱為“黃”,英美國家人卻通常稱為amber“琥珀色”3。麥子成熟後的顏色,我們稱為“黃”或“金黃”;英語卻僅稱為golden“金黃”。小麥一旦turns yellow,不是熟了,而是得黃葉病了。

2. 黃豆(soya bean)有時又稱yellow bean 或yellow soya bean,以與black soya bean“黑豆”相區別。

3. 有的英語學習詞典在給traffic light(s)釋義時,由於受到釋義詞的限制,會說中間的顏色是orange 或 yellow。

從上面的例子來看,漢語的黃有時等於英語的brown。在英語裡,brown是個常用顏色詞,從各方面看,都屬於基本顏色詞(a basic colour term),然而不知為何它卻無法與其他基本顏色詞並駕齊驅進入色譜。對於說漢語的人來說,brown這種顏色似乎不易把握。我們儘管有褐和棕這兩個顏色詞,例如褐煤(brown coal)、棕熊(brown bear),但這似乎都來自對外語詞的套譯,褐和棕本身用得並不很多。英語裡許多帶brown的詞,其漢語對應詞都跟brown無關。例如brown paper“牛皮紙”、brown rice“糙米”,brown sugar“紅糖”,brown bread“黑麵包”(可能是套用了黑麵餅)。一個人曬了很多太陽後,皮膚顏色發生變化,英語國家人說,這個人looked very brown,我們說他“曬得黑黑的”。brown還可以用作謂詞,表示“(使……)變成焦黃色,枯黃”,例如:

Heat the butter until it browns.

把黃油加熱直到焦黃。

Brown the onions before adding the meat.

先把洋蔥炒成焦黃色,然後加肉。

The grass was browning in patches.

草地一塊塊枯黃了。

這些句子中的brown譯成“使之成棕色”、“炒成褐色”、“變成褐色”(《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都不很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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