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太爾1.3億元理財資金未能收回

已起訴國通信託及天晟同創

斯太爾5月26日公告稱,公司以1.3億元自有資金購買“方正東亞天晟組合投資集合資金 信託計劃”第1期產品存續滿12個月後申請提前終止。但經管理層多次催促,公司僅收到委託理財部分收益1040萬元,理財本金和剩餘收益未能收回。公司於2018年5月25日就上述事項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遞交了《民事起訴狀》,起訴國通信託及天晟同創。同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向公司發出了案件受理通知書。

1.3億元理財資金去向不明

公告稱,斯太爾與國通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國通信託”)(原名“方正東亞信託有限責任公司”)於2016年7月簽訂了《信託合同》,斯太爾作為委託人以1.3億元認購國通信託發行信託計劃第1期信託單位的信託單位1.3億份,門檻收益率為8%/年,由國通信託作為信託計劃受託人管理、運用信託財產,支付信託利益。此外,斯太爾與國通信託共同委託北京天晟同創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夥)(簡稱“天晟同創”)作為信託計劃項下的投資顧問,負責信託計劃投資項目的前期調查,向斯太爾發出投資指令及履行《信託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鑑於信託計劃存續滿12個月,斯太爾向天晟同創於2017年8月14日發出了提前贖回信託計劃。天晟同創起初同意斯太爾的請求,稱將於2017年10月31日前支付信託份額對應一年期收益1040萬元,2017年11月30日前支付信託投資款1.3億元及剩餘收益。與此同時,天晟同創向斯太爾出具了其與玉環德悅投資有限公司(簡稱“玉環德悅”)於2017年9月3日的《回函》,斯太爾才知曉案涉信託計劃系將公司支付的信託財產用於玉環德悅的增資事務,並且國通信託與玉環德悅及其股東簽署了增資協議,國通信託出資1.29億元認繳玉環德悅新增註冊資本,持股92.8%。

但斯太爾2017年11月2日從國通信託處收到1040萬元後卻發生意外。斯太爾稱,2017年11月30日,國通信託並未向斯太爾按時支付信託份額投入資金1.3億元及剩餘信託收益。為此,斯太爾向國通信託於2018年1月30日出具了督促函,表明國通信託未能按時履約並催告儘快支付。此後,截至訴狀出具日,國通信託與天晟同創始終未就信託計劃份額贖回及收益支付事項向斯太爾進行任何書面反饋。

“更令人感到震驚的是,公司自國通信託逾期仍未支付信託投資款及信託收益之後,對於信託計劃的投資項目進行了相關調查,發現國通信託根本就沒有對玉環德悅進行增資,玉環德悅的股東及註冊資本自始至終都未發生任何變化!”斯太爾表示,回顧整個信託計劃存續期間,國通信託存在諸多未能根據《信託法》及《信託合同》履行受託人恪盡職守,為受益人最大化利益履行受託人職責的情形,天晟同創作為經委託的信託計劃投資顧問,對於信託計劃的投資項目及原告信託利益的兌付也存在諸多違反《信託合同》及《投顧協議》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4月26日,中興財光華會計事務所在審計報告中指出,該所訪談了國通信託的信託經理,但投資顧問天晟同創相關負責人未配合訪談,其無法對該信託計劃所投資的項目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

斯太爾請求法院判令解除與國通信託簽訂的信託合同,以及天晟同創簽訂的投資顧問協議,並請求法院判令雙方共同向公司返還投入錢款1.3億元並賠償損失共計826.3萬元。

資本玩家浮現

新潮能源2015年5月公告稱,公司擬向隆德開元、隆德長青、中盈華元、寧波啟坤等10方及付幸朝發行股份購買上述對象持有的浙江犇寶合計100%股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交易金額為22.1億元。其中,隆德開元及隆德長青合計持有浙江犇寶27.15%股權,兩公司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為賓陽,系劉珂配偶。

新潮能源2016年5月的定增公告披露,華美創新的唯一股東為中金創新控制人劉珂的配偶。天眼查信息顯示,華美創新系賓陽100%持有,中金創新與天晟同創的股東劉珂為同一人。

中捷資源在2015年6月公佈定增預案,擬以6.3元/股的價格向玉環捷瑞、寧波裕盛、寧波雨博等共計10名特定投資者發行13億股,募資81.9億元。其中,劉珂的天晟同創出資5億元認購7936.51萬股。後續,天晟同創終止了認購。

*ST德奧2015年10月定增預案顯示,公司向燦翔實業等10名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合計不超過2.78億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48.96億元。其中,天晟泰合認購4.5億元,該公司GP方為劉珂的天晟同創。但2016年11月,該定增方案同樣無疾而終。

此外,前述斯太爾訴訟提及的玉環德悅同樣與“德隆系”有著某種關聯。天眼查信息顯示,玉環德悅註冊於2016年1月28日,註冊資本1000萬元,陳詩傳持股70%,許益蕊持股30%。公司位於玉環市,聯繫電話的歸屬地卻顯示為北京。

相關公司轉讓受益權

新潮能源2016年6月28日與方正東亞信託(現為國通信託)簽署《方正東亞·華翔組合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信託合同》,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2億元購買信託計劃第1期。該信託計劃主要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權和債權;有限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份額;穩健型的金融產品投資,產品期限12個月,門檻收益率R=8%/年。

2016年9月26日,中捷資源與方正東亞信託簽署了《方正東亞天晟組合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信託合同》,認購了方正東亞天晟組合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其持有2億元信託本金對應的信託受益權,該信託計劃期限為60個月。

而新潮能源和中捷資源分別在2017年11月底和12月決定轉讓信託受益權,恰好與斯太爾出現信託資金無法按時收回的時間點重合。

2017年11月28日,新潮能源董事會同意公司將持有的2億元信託本金所對應的信託受益權以總價款2.21億元轉讓給霍爾果斯智元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智元投資”),並與智元投資簽署了《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2018年4月19日,新潮能源與智元投資簽署補充協議,轉讓總價款為2億元加算年化收益率8%收益,共計2.26億元。智元投資需在2018年6月19日前將全部轉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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