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碧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妨害公务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审查,2018年5月11日12时许,碧江区和平派出所民警与和平乡政府及碧江区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在和平乡龙鱼村龙鱼小学路口联合执法,为过往摩托车、电动车安装智能防盗系统时,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宣传安装智能防盗系统时,吴某某拒绝安装,准备驾驶摩托车离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出于正常执法要求其出示驾驶证,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便打了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脸部一巴掌,导致其软组织损伤。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罪,碧江区院遂依法对吴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閱讀更多 銅仁檢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