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宜都化成箔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并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宜都化成箔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并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8-28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宜都化成箔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并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况: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拟以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为0.8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以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额为2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

被担保人名称: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化成箔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宜都化成箔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8亿元;截至目前,本公司实际为宜都化成箔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履行决策程序: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宜都化成箔公司拟以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为0.8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期限为5年,同时由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5年;拟以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额为2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期限为3年,同时由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

上述担保属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合作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所在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5楼507室至512室

法定代表人:王晓健

关联关系: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二)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梦海大道4008号前海深港创新中心C组团3楼16-24号

法定代表人: 何本奎

关联关系: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宜都化成箔有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1、类别:固定资产

2、权属:宜都化成箔有限公司

3、所在地:湖北省宜都市

4、资产价值:涉及生产设备评估价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0.82亿元,以实际转让设备价值为准。

(二)宜都化成箔有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1、类别:固定资产

2、权属:宜都化成箔有限公司

3、所在地:湖北省宜都市

4、资产价值:涉及生产设备评估价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以实际转让设备价值为准。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交易合同

1、租赁物:宜都化成箔有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2、承租人:宜都化成箔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承租人以回租使用、筹措资金为目的,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转让租赁设备。租赁期届满,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确认承租人已付清租金等全部款项后,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由承租人按人民币1000元的名义货价留购。

4、融资金额:最高合计不超过0.8亿元人民币

5、租赁期限: 自起租之日起60个月

6、租金及支付方式: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7、年租息率:按市场利率

8、担保方式:由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租赁物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二)与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交易合同

1、租赁物:宜都化成箔有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2、承租人:宜都化成箔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承租人以回租使用、筹措资金为目的,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租赁设备。租赁期届满,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在确认承租人已付清租金等全部款项后,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由承租人按人民币100元的名义货价留购。

4、融资金额:最高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5、租赁期限: 自起租之日起36个月

6、租金及支付方式: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7、年租息率:按市场利率

8、担保方式:由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租赁物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五、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光芒

注册资本:288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宜都市滨江路34号

经营范围:生产、科研、销售全系列化成箔产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2017年末资产总额148,599.44万元、负债总额59,520.7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9,078.65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6,957.62万元、利润总额3,997.76万元、净利润2,912.62万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末公司资产总额147,079.46万元、负债总额57,416.6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9,662.78万元,截止2018年3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44,061.87万元、利润总额687.36万元、净利润584.13万元。

六、董事会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存量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被担保子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小,公司将通过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强化担保管理来确保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七、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1.14亿元,占本公司2017年度净资产的64.7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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