瑾湉mm
有回應是件特別好的事兒!
崔永元,你竟敢對一個藝人的人身進行公然的羞辱!對一個藝人的正常商業行為進行公然的誹謗!這不可能不引起善良的人們對你的公憤!
氣死我了!
小崔,你妄想躲過下一輪攻擊!畢竟讓你付出沉重的代價。我們會用事實行動告訴你,我對這次訴訟準備的有多麼充分。
首先,你公佈的照片只是我們所掌握資料的冰山一角。我們會把包括銀行通知,收款通知,以及一系列的通知。重新用我們的方法修改或隱匿,我可以保證你手中的那份合同照片永遠只是孤證。它既不能證明我們簽過,也不能證明我們履行了,更不能證明我收過。
總而言之,實話實說,你完了!你等著吧!牌坊我是立定了的。但是我保證這輩子你都找不著他!
姚宇
崔永元懟劉震雲,劉不吱聲,崔永元懟馮小剛,馮不吱聲,崔永元一氣之下,拿范冰冰開撕,結果范冰冰坐不住了,跳將出來,要追究小崔的責任,沒成想,正中小崔下懷。
如果小崔怕你追責,那就不是小崔了。
不是他不怕追責,小崔是怕你不追責。
因為,你追不到他的責,反而會把自己追進去。
從頭到尾,小崔就是把你的合同貼了出來,你卻是合同的當事人。
這個合同有任何經不起推敲的地方,責任者不是小崔,而是你范冰冰。
潘衛霞律師
話容易說,事不好做,我是真希望雙方都走法律程序,這樣才能真的弄清楚。但是有很多事情是不能真的弄清楚的,因為有很多人不希望事情搞得太清楚。我相信小崔是不怕走法律程序的。
暮雲齋主
范冰冰工作室追究崔永元什麼責任?
誹謗?沒有呀!
侮辱?不構成呀!
你以為崔永元是等閒之輩?沒兩把刷子就敢曝光你的合同?
如果哈,我說的是如果,此“陰陽合同”系真實存在,且用於不正當報稅使用,只能說范冰冰攤上大事了!
這種情況下被曝光也只能是no zuo no dei。
說實話,娛樂圈是個多金行業,這是全世界公認的事情,本也無可厚非,對於此,管理部門也只是象徵性的提出一些寬泛的管理條款,沒有一天死盯著明星的荷包說事,畢竟,這是一種商業行為,行政力量不能過度干預市場,啥事都敢大包大攬確實不利於市場良性發展。
但是,明星們要弄明白,賺取高額收益是你該得的,但是前提是要遵守法律規定,恪守社會公序良俗,如果突破法律底線,
不好意思,不弄你弄誰?!
網上曾有很多人拿科學家跟藝人比,這種比較說實話不具參考性,雙方所處環境不同、從事內容不同、面對的壓力、收穫的榮譽、畢生追求也不一樣,沒必要這樣去比。
說一千道一萬,如果范冰冰此事為真,那你們忙活著對崔永元提起法律訴訟,那基本等於自殺式訴訟,官司打不打得贏不說,自己的職業生涯基本就要斷送,且還不說你是否會被稅務部門査緝。
畢竟,現在不是劉曉慶那個時代嘍,在小鮮花、小鮮肉滿天飛的時代,你幾個月不現身基本大家就把你忘了。
普了次法
對於娛樂圈的事情,我只想說:貴圈真亂!很多事情恐怕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即使你今天看到了所謂的重大爆料,也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至於能夠主張到什麼樣的權益,或者是有沒有法律的結果,還得看接下來的實際行動。
其次,關於明星的天價片酬和收入問題,是到了該非常正視的時候了。
不管崔永元目前公佈的涉密合約是否真實,是不是在散播謠言。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當下明星的天價片酬和收入是存在的,而且有的還相當驚人,這顯然不太符合辛勤、創造的勞動價值觀。
尤其是作為對社會有突出貢獻的科學家、實幹家們,遠遠不如這些明星們的收入,極為不對稱,這種尷尬的現狀,切實到了該解決的時候了。
否則,我們這個社會就只剩下了娛樂、享樂、追星,誰還去勞動、去創新、去科研,國家、民族、社會還能有什麼希望。
最後,如何解決全民娛樂、全民追星的問題,可以考慮從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大幅削減關於娛樂明星方面的報道和節目;二是嚴格限制明星的片酬,應該設個最高限度;三是作為各種媒體平臺,應該壓減明星的亮相機會;四是要讓科學家、實幹家、創新創業者成為媒體、社會的主角,應該給他們提供更多的平臺和機會。
碧翰烽
崔永元早晚要為自己的不知天高地厚的行為買單,立此帖為證。
如今的崔永元已經變得不可理喻,范冰冰的合同即使涉嫌偷稅甚至涉嫌犯罪,崔永元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幹一個公民應該乾的事情,但是現在乾的似乎和一個公民應該乾的事不太相符。
尊重是每個有文化的人的基本素質,那份合同就算是有天大的問題,作為公民,舉報是唯一的合法途徑,任何人都不能藐視法律。
事已至此,我相信很多人已經看清楚一個視法律如無物的人的嘴臉。
步武堂
其實不管範的片酬有多高,也不是拿國家錢即納稅人錢,都是商業運作,投資方也不痴不笨,不會做虧本買賣,而是市場經濟需求決定一切,至於大合同、小合同,有偷稅漏稅之嫌,那是國家稅務部門之事,我們就不需操心了。
相反,藝人片酬越高所納的稅錢亦多,對國家貢獻亦越大。
同理可得,崔永元也是一位名人,其所參加的一些商業活動,出場費也是可觀的。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老夥計49547
那麼,范冰冰工作室的觀點能夠成立嗎?
4、公眾人物,必須接受社會的評價。只要這種評價不是出於惡意,那麼,公眾人物就必須接受。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這個事情崔哥有點過了。
1,開罪崔哥的是馮小剛和劉震雲,崔哥非要挑范冰冰來捏。看了崔哥訪談之後補充一個:葛大爺是手機的主演,同時也是崔哥的好友,但是仍然繼續參演手機2,而且參加的宣發,但是崔哥仍然接受了,只因為女主角再次的在微博宣傳了電影,窮追猛打。不由得讓人覺得太不理性了
2,雖說范冰冰的演技一直爭議,但是總比景甜,北鼻好多了,而且明星片酬的事是這個市場和這個社會決定的,正是有那麼多的人喜歡盲目追捧,所以才有這個市場。把矛頭引向明星本人明顯有失偏頗(這個後來想想,非崔哥本意,被噴子抓根麻棍當柱子了而已)
3,再說之前的“真敢發,真敢領”,是我我也領,為什麼不領?我也是勤勤奮奮的工作者,為社會主義添磚加瓦,履行著國家核心價值觀,如果有人認可,我為什麼不領。
4,再把這些合同商業機密洩露出來,首先是陷自己於不仁義(這個後來崔哥訪談說了,這是朋友想曝光而不敢曝光給他的,那就沒有這個點了),其次,對范冰冰來說也沒多大影響。(不是曬個合同就坐實人家偷稅偷稅)
5,至於罵人,那就更不對了!
最後,對於那些使勁噴,說支持崔哥愛崔哥的:十五年前,崔哥的口碑那麼好,就因為一點影射,讓崔哥惦記了15年,那個時候,人們幫崔哥做了什麼?現在,就因為崔哥說了一下范冰冰的事,個個吃了興奮劑一樣各種網絡狂噴,視崔哥為正義的化身。但是沒見到幾個說:堅決相信崔哥不是嚴守一,抵制手機2的上映,封殺手機2!都是對范冰冰的一些風言風語更感興趣的瘋狗。
稻鋣
公眾人物打嘴架,吃瓜群眾瞎起鬨,最大的受益者肯定是吵架的雙方。對於範爺和小崔來講,他們都是明星,明星需要的是曝光度,需要的是有料,否則,他們是不甘於寂寞的。也只有此法,才會不斷吸引大眾的眼球,使自己避免被遺忘。
以前挺同情小崔的,因為有很強的正義感,且還抑鬱了,挺為他的健康惆悵的,看到小崔同志現在活蹦亂跳地打嘴架,說明健康狀況不錯,我就欣慰了,哈哈。至於他怎麼鬧騰,不怕事大,能扛得住就算是爺們了。娛樂圈的事兒,既有自娛自樂者,又有娛樂他人者,明眼人看熱鬧不怕事大,傻子在那選邊站,甚至還搖旗吶喊,不知道他們那來的那麼多精神頭。
對於範爺,看過她不少電影,作為觀眾,關心的是電影故事情節,除了記住那張臉外,好像沒有什麼特別記憶,因為我沒有追星的特別愛好。這次小崔把範爺給曝光了,不管她是不是明星,為維護自身形像和利益,都得回擊,換作誰也會這麼做。至於其中內情,鬼才知道是怎麼回事。反正我知道娛樂圈裡很亂,很亂,真的很亂。
我為旁觀者,既不支持誰,也不反對誰,想吵嘴架,你們就吵吧。想對薄公堂,你們就去吧,法院的大門不上鎖。只要你們願意鬥,有閒心鬥,充分發揮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大無畏革命主義精神,為你們所謂的權益而鬥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