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公务员、教师、医生和企事业人员车补发放,答疑解惑

(写了几篇关于公车改革的文章,回答了六百多条评论和私信,实在回不过来,在此统一答复,请对号入座。)

一、公车改革时间:1、公务员公车改革已经结束。2、企、事业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3、企事业人员车改在7省市、若干市县进行试点,若有完成已经发放,纯属正常。4、医生、教师包括在事业单位人员之中。

二、公务员公车改革:1、符合在编在岗公务人员和在编工勤人员,均有车补。2、取消一般性公务用车,建立公务用车平台,政府与社会双轨为规定范围内的公务用车提供服务。3、除特种车辆、业务保障车辆之外,其它车辆全部拍卖。4、省市县分别确定部分单位负责人申请同意后,可保留公务用车,不享受车补,省市副厅级、县处级以上。5、车补按标准计入工资,单位可申请统筹10%以内,以补单位其他人员公务用车报销费用。6、公车改革之后,公车经费节约必须达到9%以上。7、公车补贴地方财政统筹。

公车改革,公务员、教师、医生和企事业人员车补发放,答疑解惑

三、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式:第一种方式:参照公务员公车改革方式进行。第二种方式:参照湖北省试点,以报销公务用车费用为主,避免公车补贴普惠制发放。第三种方式:按10%—15%确定管理人员,参照公务员执行,其他人员视具体情况,实报实销或者按照工作性质降低补助标准。具体怎么执行,马上就有指示。

四、哪些人员不能领取车补:1、退休人员;2、合同工、临时工;3、超编人员、非在岗人员;4、身份不符合的人员:比如公务员单位中的未过渡人员,违规调入人员等。

公车改革,公务员、教师、医生和企事业人员车补发放,答疑解惑

五、一些误区:1、车补发了,公车照用。平台车辆和部分保留车辆还是用于日常公务保障,申请条件严格,车补是弥补公车不足部分。

2、上下班路费。这在公务员公车改革中明确了的,上下班途中发生的费用,不在公车补贴之列,也不在公车保障之列。

3、公车补贴收回单位,统筹使用,这是违规的,统筹上限10%,还必须征得享受车补人员签字同意。

4、超标发放,有些地方财政实力雄厚,公车补贴副科按副厅标准发,这绝对是违规的。

5、有些地方改了没发,这是因为矛盾大,或者地方财政困难,统筹考虑的结果。

6、教师、医生不发车补,这是错误的,教师、医生按照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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