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至縣2018年城區初中一年級招生方案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8〕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城區初中一年級招生入學實行“計劃招生、免試入學”的招生原則。

二、招生計劃

樂至中學初中部 14個班

實驗中學初中部14個班

吳仲良中學初中部11個班

三、招生對象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小學畢業生:

1.天池鎮城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

2.非天池鎮城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但學生或法定監護人在天池鎮城區有合法住宅,並且住宅房屋於2018年8月31日以前交房、可以或已入住的。

3.非天池鎮城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法定監護人於2018年3月31日以前開始在縣城區務工、經商半年以上且合法居住的。

4.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臺胞子女、華僑子女、政府人才引進計劃的子女等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和調入天池鎮城區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的小學畢業生。

四、登記時間及地點

1.返城小學畢業生於2018年5月31、6月1日、6月4日在教育局基礎教育股登記。

2.城區小學的畢業生於2018年5月31至6月5日在現就讀小學登記,具體時間由學校確定。

五、資格審查材料

1.天池鎮城區戶籍學生

城區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需提供戶口簿原件。

返城小學畢業生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戶口簿首頁、監護人頁、學生頁的複印件、小學學籍信息卡原件及複印件。

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還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

2.非天池鎮城區戶籍學生

A、學生法定監護人或學生本人在縣城區購房入住的。

城區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需提供戶口簿原件、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含繳費票據)。

返城小學畢業生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戶口簿首頁、監護人頁、學生頁的複印件、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含繳費票據)原件及複印件、小學學籍信息卡原件及複印件。

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還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

B、學生法定監護人在縣城區經商的。

城區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需提供戶口簿原件、法定監護人於2018年3月31日以前持有的工商營業執照、法定監護人居住證或居住登記證明。

返城小學畢業生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戶口簿首頁、監護人頁、學生頁的複印件、法定監護人於2018年3月31日以前持有的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複印件、法定監護人居住證或居住登記證明、小學學籍信息卡原件及複印件。

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還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

C、學生法定監護人在縣城區務工,具有相對穩定職業。

城區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需提供戶口簿原件、法定監護人於2018年3月31日以前繳納的社保證明、法定監護人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合法有效勞動用工合同、法定監護人居住證或居住登記證明。

返城小學畢業生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戶口簿首頁、監護人頁、學生頁的複印件、法定監護人於2018年3月31日以前繳納的社保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法定監護人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合法有效勞動用工合同原件及複印件、法定監護人居住證或居住登記證明、小學學籍信息卡原件及複印件。

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還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

3.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和調入天池鎮城區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的子女。

城區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需提供戶口簿、調動文件(或政府優惠政策文件)。

返城小學畢業生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戶口首頁、監護人頁、學生頁的複印件、調動文件(或政府優惠政策文件)原件及複印件、小學畢業生學籍信息卡原件及複印件。

六、錄取辦法

在規定時間內縣教育局審核通過的符合入學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全部納入縣城初中學校統一招生錄取。

七、招生宣傳

城區初中學校製作招生簡章,並在學校和街道信息公示欄內宣傳,各小學開家長會做好招生政策宣傳工作。

來 源:原 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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