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教會的信仰生活

我們除了要明白古代地窟時期基督徒的生活之外,要鼓舞我們、激發我們學習效法古代教友們的信仰精神,聖化我們的生活。首先要介紹的是地窟時期基督徒的生活,他們如何因為祈禱而得到了聖化。當時的教友,不像現代的許多基督徒那樣,僅僅只是在星期天彌撒中想到天主,而是在每天的生活當中,實踐著聖保祿在羅馬書中14章第7及第9節以及斐理伯書信第1章第21節中所教導的“我們或生或死,都屬於天主,為我,生活就是基督。”

初期教會的信仰生活

耶穌曾屢次強調祈禱的重要,而且祂也以身作,給我們樹立了祈禱的表樣,每次有重大事件發生,祂事先必作長時間的祈禱。祈禱,構成基督徒生活的一部份,更適當的說,基督徒的生活,就是不斷的祈禱。

亞歷山大城的聖格肋孟就曾留下下面的這一段文字,他寫道:“我們將自己的整個生活,當作一個瞻禮,因為我們確信,天主無所不在,處處都在。無論我們在耕田,或在海上航行,都可以讚頌天主的聖名,所謂祈禱,就是和天主談話,基督徒在散步的時候、談話的時候、休息的時候、工作的時候、讀書的時候,隨時隨地都可以高舉心靈,向天主祈禱。”

初期教會的信仰生活

信徒們每天數次面向東方祈禱,東方是樂園所在的方向,也是耶路撒冷所在的方向,他們時而高舉雙手,時而緊捧雙手,雙膝跪下或俯伏地上,他們在額頭上、口唇上和胸上,劃三個十字聖號,同時口中誦唸著禱詞。公元140年時,亞立司泰提就提這樣描寫說:“基督徒每天早晨,在每一個時辰,歌頌天主的恩澤,他們在吃飯、喝水時也想到要感謝天主。”

早期的基督徒,每天主要的祈禱時間有下面幾個時段,當然清晨雞鳴時到黎明時是黎明的祈禱,從日落時到點燈的時刻有傍晚的祈禱,從早到晚的各種生活中的主要活動,都伴隨著祈禱,像起身、進食、就寢,出門訪客、工作、旅行。此外還有一個從猶太古教傳承下來的習慣,在每天的第三、第六、第九時辰,作更隆重的祈禱。

當時的信友,每天念些什麼經文呢?經文的內容,因時代久遠,已經失傳,但確知當時的信友一定念“天主經”。此外,信友們也用聖詠贊頌天主,也引用猶太民族的一些傳統經文,此外殉道烈士們的傳記中也提供了許多優美的禱詞,是面臨死亡的勇士們發出的信仰和希望的呼聲。我現在就引用一段公元155年聖鮑利加布的祈禱詞供各位參考。

“主,全能的天主,耶穌基督之父,你的愛子教導我們認識了你,我感謝你揀選了我,在今天,在這個時辰參加殉道者的行列,分嘗基督的苦,將來靈魂和身體都能享受永生。但願今天我能加入殉道者的行列,獻身作一個肥碩可愛的祭品。真理的天主,為了這個恩惠,我讚美你,藉著永生的耶穌基督,我感謝你,願你和祂和聖神,在現在及將來,永享光榮,阿門!”這是斯米納的主教聖鮑利加布,在受火刑的時候,所朗誦的祈禱詞,也是當時教友們每天誦唸的祈禱經文。

初期教會的信仰生活

初期教友對祈禱的看法,和現在的一般教友有一些不同的地方,我們一提到祈禱,就認為那是向天主有所請求,希望天主俯允我們的請求,初期教友比我們瞭解祈禱和聖事真正的意義。他們認為祈禱就是和耶穌談話,如同當年往厄瑪烏去的兩個門徒,他們和光榮復活的耶穌共同談話一樣,如同我們將來在天國與耶穌面對面傾心歡談一樣。教友領聖體,就是參加耶穌愛難前夕的最後晚餐,就是參加不久的將來要在天國舉行的永久聖餐。

初期教會的教友充份的明白,所謂如何聖化時間的問題,將瞻禮和祈禱排列一定的次序,列入全年的日曆和每星期的日子裡,使每天的生活能夠完全被聖化,每天的時間都奉獻給天主。星期天是每個星期的中心,因為這是耶穌復活的日子,以星期天作為每個星期的開始。猶太人原有守嚴齋的習慣,基督徒也保持了這個習慣,也利用這種守齋的方法補贖罪,但把守齋的日子加以變更,改在每個星期三和星期五,全年的日曆,也按著各大瞻禮安排,剛開始的時候,重要的節日,似乎只有一個,那就是“耶穌復活節”。不久以後,紀念基督一生事蹟的其他節日相繼的排定,“耶穌聖誕瞻禮”很早就有了,猶太人的“五旬節”,改為“聖神降臨節”。

藉著聖事與祈禱的聖化,教友們的心靈漸漸地變化了,他們渴望與基督合一同化,使自己的生活,成為天主的肖像。聖儒斯定曾經這樣的描寫人心漸漸潔淨、解脫而與基督愛德的精神相貫徹:“從前我們以荒唐為樂,現在貞操成了我們的幸福,從前實行魔術,現在奉獻自己給天主,從前貪財,現在把所有的施捨或歸為公有,而各取所需,怨恨、謀殺、彼此反對,風俗的區別使我們不在家裡收留外人,現在,從基督降生以後,我們生活在一齊,我們為仇人祈禱,我們為不公道的仇教者求得回頭,為能使他們也符合基督高尚的教義而生活,也能如同我們盼望從天主,世界的主人那兒獲得同樣的賞報。”我們可以這麼說,初期教友們的一切倫理原則,都受到這種成為天主肖像、同化於基督的大原則所支配,而耳目一新。

模仿基督,是初期教會一切著作的基本概念,當時的學者和教父們,隨著各人的風格,把這種觀念加以引申和發揮,有的思想家認認,人應當度一種純樸而簡單的生活,就像《善牧》這本書的作者赫馬斯對基督徒的理想生活,就抱著這樣的看法:“基督徒是純樸的、知足的,從來不互相仇恨,一片天真,充滿了同情心。”其他作家也強調靈脩的重要性,謀求能與天主密切的結合,歸納起來,他們的目標都是一致的,不過所採用的具體方法略有不同而已。他們都是勸教友們效法耶穌,更新自己的內心、更新自己的生活。博愛的原則,對當時殘酷、無情、蔑視公平的階級社會、盛行奴隸制度的羅馬帝國而言,真正的帶給人溫暖,使社會得到改革。博愛是伯多祿、若望以及宗走們把他們師父的教訓,不斷的諄諄告誡於教友們的,要求教友們努力改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因此愛成了聖教會最名顯的標記,“愛”也成了初期教會的代用詞,當時的人稱教會為“阿伽陪”,“阿伽陪”是希臘文的“愛”,聖教會就是“愛”,基督徒超脫了社會階級的界限、種族語言的不同。對這樣高超的理想,是不是一切教友都忠心實行了呢?人的本性是軟弱的,客觀的環境往往產生重大的阻撓和障礙。任何高尚的原則,到了實行的時候,必然的遭遇到種種的阻礙,初期教友的信德固然是活潑有力的,但是,假若我們以為他們個個都是聖人,那就未免過份了,他們和我們一樣,隨時都有遭遇誘惑的可能。依照當時的情形,他們遭遇的誘惑,比我們更嚴重、更危險,我舉個例子說吧!他們一天到晚生活在外教氣氛中,很容易受崇拜偶像的誘惑,教難期間他們很容易受到變節背教的誘惑,所以當教難平息以後,對於背了教的人,聖教會究竟採取那種態度?耶穌只把赦罪的權柄,交給了伯多祿和他的教會,起初,聖教會並沒有一種寬恕罪過的方式,在很多情形下,只施行聖洗禮而已,對於輕微的過失,就規定了守大齋、施捨給窮人、祈禱等神工來加以補救。我們無法正確的指出補贖法則的編定,究竟是在何時完成的。對於這件事,在第二世紀中,教會內存著兩派主張,一派主張凡受過洗的人所犯的重大過失,尤其像崇拜偶像、犯奸淫及殺人等三種罪,是不能寬赦的,即使犯罪的人對自己的罪行感到後悔,並加以補贖,也沒有希望能與天主及聖教會重修和好。這種從嚴的主張,曾提到幾位在教會內很有名望的戴爾都良、奧利振、希波利忒等,都多少與之有關係。不過這種從嚴派並沒能在教會內形成優勢,教宗們,尤其是聖加里斯多的看法和行動,就不太一樣,也比較合乎人情和福音的精神。教會為了遵守耶穌基督的真正教訓,承認了補贖原則,因為耶穌基督就曾經寬赦過那犯奸淫的婦女,也曾在十字架上時,答應懺悔的右盜升入天國。公元150年左右,在赫馬斯所寫的名叫《善牧》的這本書中,就已經把這個做補贖的歡念加以申明瞭。到了第二世紀的末期,每個自認犯了重大罪行的教友,必須對團體做一種懺悔,他暫時的被擯斥於教會之外,與教友團體隔離、取消領聖體的資格、還應當被強制做一些堅苦的課業及謙卑的行為,難堪的補贖,一直到主教用覆手禮將他重新引進教友的行列,因此,在當時存在著以博愛及慈悲的精神為基礎的公開懺悔與莊嚴的寬恕,這便是補贖的悠遠歷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