譜寫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新篇章——畢力夫廳長率團考察學習“楓橋經驗”

江南的五月,正是草長鶯飛的好時光。5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廳長畢力夫帶領一行三十餘人,風塵僕僕從塞外草原來到美麗的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考察學習人民調解的“楓橋經驗”。

譜寫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新篇章——畢力夫廳長率團考察學習“楓橋經驗”

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廳長畢力夫一行來到浙江省諸暨市楓橋司法所(顏安 攝)

人民調解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制度,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被國際社會譽為“東方經驗”。

20世紀60年代初,諸暨市楓橋鎮幹部群眾創造了“依靠群眾就地化解矛盾”的“楓橋經驗”。1963年毛澤東主席親筆批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楓橋經驗”由此成為全國政法戰線一個膾炙人口的典型。

譜寫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新篇章——畢力夫廳長率團考察學習“楓橋經驗”

1963年11月22日 毛澤東主席親筆批示推廣“楓橋經驗”(資料圖片)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楓橋經驗”的重大意義,發揚優良作風,適應時代要求,創新群眾工作方法,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把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

在前不久召開的全國人民調解工作會議上,司法部部長傅政華指出,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廣大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要堅持發展“楓橋經驗”,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時代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新要求,切實增強調解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譜寫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新篇章。

譜寫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新篇章——畢力夫廳長率團考察學習“楓橋經驗”

畢力夫廳長與楓橋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務大廳工作人員親切交流(顏安 攝)

譜寫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新篇章——畢力夫廳長率團考察學習“楓橋經驗”

畢力夫廳長在諸暨市楓橋鎮聯合調解中心認真閱讀調解專家一覽表(顏安 攝)

楓橋司法所大門右邊是諸暨市楓橋鎮聯合調解中心。該中心是整合公檢法司部門資源,吸收社會力量參與建立的聯合調解平臺,以新理念、新方式、新辦法化解新時期重大疑難矛盾糾紛,推進基層自治德治法治化進程,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當事人足不出戶即可享受調解服務,是楓橋鎮聯合調解中心的一大亮點。在調解方式上,楓橋鎮聯合調解中心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涉及點單、在線、指派、聯合調解等。就點單調解來說,中心組建了楓橋轄區調解專家庫,製成調解專家一覽表並上牆,有需求的百姓可通過一覽表進行點單,按照自己的意願和信任程度,自由選擇調解案件的調解員。

譜寫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新篇章——畢力夫廳長率團考察學習“楓橋經驗”

考察團一行參觀“楓橋經驗”陳列館(顏安 攝)

在“楓橋經驗”陳列館,學習考察團一行詳細瞭解了“楓橋經驗”的誕生、發展及其運作模式,聽取了諸暨市、楓橋鎮對“黨政動手、依靠群眾、預防糾紛、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的楓橋新經驗的闡釋,切實感受到了“楓橋經驗”在新時代展示出的強大生命力。

畢力夫廳長認真聽、仔細看,詳細問,特別是對其具體的管理模式和運作方法,瞭解得十分具體,不放過一個細節。

畢力夫廳長表示,2018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55週年,也是習近平總書記批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15週年。我們要以學習推廣新時代“楓橋經驗”為契機,努力提升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楓橋經驗“的核心就是“發動和依靠群眾”,只有讓人民群眾參與到社會治理中來,才能真正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讓公益性非盈利組織參與到社區矯正和人民調解工作中來就是一種很好的方式。

譜寫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新篇章——畢力夫廳長率團考察學習“楓橋經驗”

考察團一行在浙江省諸暨市司法局與當地工作人員進行座談交流(顏安 攝)

下午,在諸暨市司法局會議室,考察學習團一行與浙江省司法廳、紹興市司法局、諸暨市司法局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進行了座談交流。大家就新時代如何結合當地實際學習、推廣“楓橋經驗”各抒己見,進行了熱烈的探討。

一天的考察和學習交流後,考察學習團成員紛紛表示,通過考察學習,進一步拓寬了視野,開闊了思路。在以後的工作中,要借鑑“楓橋經驗”,進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探索多形式的調解方法,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結合內蒙古自身地域和民族特點做好人民調解工作,努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內蒙古、法治內蒙古,把祖國北部邊疆這道風景線打造得更加亮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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