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動態」信訪維權勿“任性” 尋釁滋事被判刑市人民法院對兩名非法上訪者以“尋釁滋事罪”判刑追責

“依法維權,合法信訪”是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合法權益,亦是公民表達自身合理訴求的正當渠道。然而,罔顧正常信訪渠道,“以鬧求解決,以訪謀私利”的現象卻屢禁不止,此類無理纏訪鬧訪行為嚴重破壞了正常信訪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今年以來,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始終保持依法打擊“非訪”的高壓態勢,並於近期分別對兩名非法上訪者以“尋釁滋事罪”判刑追責。

「政法动态」信访维权勿“任性” 寻衅滋事被判刑市人民法院对两名非法上访者以“寻衅滋事罪”判刑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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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被告人陳某因其定向生畢業就業安置問題,自2017年7月起,多次手持標語到梅河口市政府門前聚集上訪,並對執勤民警進行阻撓;於2017年9月至11月間,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周邊上訪。

被告人安某某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按照《房屋徵收自行安置補償協議》給予其補償後,自2016年9月至2017年11月間,以其違法建築系經營性用房等為由進京上訪12次,其中兩次到北京中南海周邊進行非訪。安某某上訪期間,多次向相關部門索要其進京上訪的相關費用,提出帶其外出遊玩的無理要求,並多次到梅河口市政府門口進行喊叫市委領導、拉橫幅等非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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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結果

市法院先後對被告人陳某、被告人安某某涉嫌尋釁滋事案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並於近期對兩起案件進行了宣判。經審理查明,上述二被告人違反國家信訪規定,多次到信訪接待機關以外的地區非正常上訪、滋事,嚴重擾亂了正常的信訪秩序和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之規定,依法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一年、判處被告人安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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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法

法律保護合法信訪,依法維護公民的合理訴求,同時嚴厲打擊無理纏訪鬧訪行為。信訪人在信訪過程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按照規定到有關機關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信訪事項。對於繞開信訪正途,借纏訪鬧訪向地方政府及相關責任部門施壓以獲得經濟利益,甚至直接到北京天安門地區、中南海周邊等國家禁止上訪的地區進行非訪的上訪人,不僅會導致其合理訴求無法得到保護,還會因為其非訪行為受到法律制裁。近年來,市法院依法審理了多起非正常上訪引發的刑事案件,根據不同情節均判處刑罰,有效遏制了不法上訪者的非訪勢頭,形成了有力震懾。市人民法院將繼續依法嚴厲打擊非法上訪行為,為維護正常社會秩序和良好信訪秩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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