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不年檢,太原這18家社會組織將撤銷

公告指出,18個社會組織連續兩年(含兩年)以上未按規定參加年度檢查,依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相關規定,市民政局擬對下列社會組織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受處罰的18家社會組織分別為:

太原大誠培訓學校

太原市社區公益文化協會

太原志遠培訓學校

太原市民營經濟開發區企業家協會

太原立德中學

太原市中小企業物流協會

太原常青藤教育培訓學校

太原市運城商會

山西民賢高級中學

太原市小商品商業協會

太原市聚華青少年體育俱樂部

太原投資商會

山西誠新職業培訓學校

太原市低碳企業協會

太原老年安康養生樂園

太原市鄉鎮企業協會

太原市助殘幫扶協會

太原市慶典婚介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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