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出,18个社会组织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市民政局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受处罚的18家社会组织分别为:
太原大诚培训学校
太原市社区公益文化协会
太原志远培训学校
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企业家协会
太原立德中学
太原市中小企业物流协会
太原常青藤教育培训学校
太原市运城商会
山西民贤高级中学
太原市小商品商业协会
太原市聚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太原投资商会
山西诚新职业培训学校
太原市低碳企业协会
太原老年安康养生乐园
太原市乡镇企业协会
太原市助残帮扶协会
太原市庆典婚介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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