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志願填報和錄取模式改革下的應對之策

新高考志願填報和錄取模式改革下的應對之策

晨霧 / 文

新高考志願填報和錄取模式改革下的應對之策

【晨霧按語】

本文是晨霧應約在2018年年初寫的一篇稿件,已經發表在《高校招生》2018年07/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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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問題時,有一種方法叫做“極端分析法”,即在分析問題時給出一種十分極端的、出現概率很低的條件,然後看看得到什麼結果。用“極端分析法”常常能夠暴露一些尋常看不到的問題。本文通過一個極端的假設,展示高考錄取批次合併後不同的志願填報和錄取模式對錄取結果的影響。

一個極端的假設

2014年國務院發佈《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從2015年起在有條件的省份開展錄取批次合併改革試點。目前,已有很多省(區、市)開始逐漸實施合併錄取批次的改革。不分文、理科,合併錄取批次成為改革趨勢。但是在批次合併後,各省(區、市)設置的志願填報和錄取模式並不相同。為了分析其差異,我們首先做一個十分極端的假設。

假設:高考改革省份合併批次後,某考生(給他起個名字叫夢想)成績僅超出本科線幾分(分段錄取情況下,成績處於前90%左右),他填報了某知名頂級大學(簡稱頂級大學)某專業,且全省僅他一人填報。這位叫夢想的考生會被錄取嗎?

我們再把假設的四個條件清晰地羅列:

1. 某高考改革省(區、市)合併批次錄取;

2. 考生夢想的高考分數為僅超過本科線;

3. 夢想填報頂級大學某專業;

4. 頂級大學某專業全省只有夢想一個人填報。

一般來講,同時滿足這四個條件的假設幾乎是不可能出現的,特別是第四個條件。因此,我們說這屬於“極端假設”。

那麼,萬一真的出現同時滿足這四個條件的情況,按照我國目前高考改革各省(區、市)的招生政策,頂級大學會錄取夢想嗎?理論上說是有一點錄取可能的。我說的有可能,是說即便真的同時滿足這四個條件,頂級大學該專業也未必會錄取,最終結果還取決於高考改革合併批次錄取後採取的是哪一種錄取模式。

四種新的志願設置和錄取模式

從2017年的情況來看,我國大部分省(區、市)的批次合併工作正在有步驟地進行,多數地區已經實現了本科二批次和本科三批次的合併,只有海南、山東、上海和浙江四省本科一批次也參與了合併。海南把本科三個錄取批次合併為本科A批和本科B批,山東、上海兩地則合併本科為一個批次錄取,而浙江省將本科、專科批次都合併,分段錄取。值得關注的是,上述四個地區雖然都是平行志願錄取模式,但是志願設置和錄取模式卻都不相同。

海南省:原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合併為本科A批,原本科三批改為本科B批。本科A批設12個平行的學校志願,每所學校設6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山東省:本科批次合併後,考生一次可填報12個學校志願,每所學校設6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上海市:本科批次合併後,本科志願以院校專業組為錄取單元設置,一個院校專業組即為一個獨立的志願,考生須以院校專業組為單位填報本科志願。考生在本科普通批次最多可以選擇24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志願內設4個專業志願,考生在每個院校專業組志願中均須選擇願否服從專業志願調劑。

浙江省:批次合併做得最徹底,本科、專科錄取批次全部合併。其中,普通類考生分三段,分別按實考人數的20%、60%、90%確定。普通類平行錄取實行分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實行平行志願,以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類)作為一個錄取單元設置。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類)即為一個獨立的志願。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80個志願。錄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報志願,隨即投檔錄取;剩餘計劃重新公佈,未被錄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報志願,再組織投檔錄取。以此類推。第三段志願填報和錄取後,如仍有院校專業(類)未完成計劃,實行徵集志願。

接下來,我們按照上面合併了本科錄取批次的四個地區的錄取模式,一個一個來分別對它們進行分析。

海南模式和山東模式

這兩種模式是十分相似的,其志願設置和錄取模式與目前各省(區、市)在高考改革前的普通平行志願模式幾乎無區別。考生一次可填報12所學校,每個學校設6所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假設海南省或者山東省全省真的沒有任何一位本科線上考生填報頂級大學這個專業,但卻不排除有別的考生填報頂級大學其他專業呀!那麼問題就出來了。我們知道高招錄取的第一個環節是投檔,投檔時不看專業,按照分數檢索志願考生的時候,只要學校還有空額,考生檔案就能投進去。如果一旦比夢想分數及位次高的考生填報人數多於頂級大學的招生計劃數(哪怕這些考生都未填報頂級大學的某專業),那麼在實際的投檔錄取中,成績或位次高於夢想的考生就會先於夢想被投到頂級大學,根本就輪不上夢想的份。夢想連投檔的邊都沒沾著,更別說等到後續的專業錄取階段。所以說,那個專業即使只有夢想填報,但是其他投檔到頂級大學的考生填報了這所大學的其他專業,如果選擇服從專業調劑,就有可能被調劑到那個專業。夢想的頂級大學夢只能破滅。

上海模式

上海模式是本科錄取批次合併後,本科志願以院校專業組為錄取單元設置。一個院校專業組即為一個獨立的志願,每個院校專業組志願內設4個專業志願。那麼頂級大學的這個專業一定在學校的某一個院校專業組中。假設上海市真的沒有任何一位線上考生填報頂級大學的這個專業,但是不排除有別的考生填報了此專業所在的專業組呀!上海模式下,在高招錄取的第一個環節投檔時不看專業而看專業組,按照分數檢索的時候,只要頂級大學這個專業組還有空額,填報了這個專業組的其他考生只要達到投檔線就能投進去。如果填報這個專業組的考生成績高於夢想並且人數也超過了其招生計劃數,頂級大學這個專業組很快就會被其他考生佔滿,也根本就輪不上夢想的份。再說頂級大學到了專業錄取階段,雖然這個專業只有夢想填報,但是其他投檔到頂級大學這個考生組的考生填報了專業組的其他專業,並且選擇服從專業調劑,就有被調劑到這個專業的機會。夢想的頂級大學夢也只能破滅。

浙江模式

浙江模式下,由於本、專科都合併了,批次控制分數線也不存在了,夢想的所謂高考成績處於壓線位置只能理解為達到了第三段的末位,也就是說他的分數排名在浙江省前90%的位置上。在浙江模式對考生分三段投檔錄取的規定下,由於夢想的成績處於第三段,他只能在第三段填報錄取。因為我們假設浙江省全省沒有任何一位線上考生填報頂級大學的這個專業,那麼雖然經過了填報和錄取的第一段和第二段,這個沒有人報的專業當然一定還空著。到了第三段考生夢想在80個專業平行志願中第一個順序志願填報了頂級大學這個的專業,由於只有他一個人填報,又由於浙江模式不存在專業調劑,也不會有人被調劑到這個專業,夢想一定能被頂級大學錄取。考生夢想實現頂級大學夢。

通過以上分析,不是滿足了那四個假設條件,考生夢想就一定能被頂級大學錄取。在海南、山東、上海模式下,他就有可能不被頂級大學這個專業錄取,而在浙江模式下卻有可能被錄取。因為只有浙江省實施的是以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類)作為一個志願單元。因此,如果頂級大學這個專業全省只有夢想一個人填報,就真的沒有人與他競爭了。

因此,上述四個假設條件需要再增加一個條件:

1.1某高考改革省(區、市)合併批次錄取;

1.2錄取模式以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類)作為一個志願單位;

2. 考生夢想的高考分數僅超過本科線;

3. 夢想填報頂級大學某專業;

4. 全省頂級大學這個專業只有夢想一個人填報。

因此,只有同時滿足這五個條件的情況下,頂級大學才有可能錄取考生夢想。

新模式下志願填報的應對之策

通過上述假設可以看出,錄取批次合併之後,影響考生能否被錄取的還有志願填報模式和投檔錄取規則。因此,考生要了解這些新變化,並且在瞭解的基礎上形成一定的對應之策。

傳統模式:先定位院校,再從院校中選擇專業

這種模式以海南和山東為代表,即“考生可填報12個學校,每個學校設6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此類志願設置和錄取模式雖然也是改革後批次合併下的模式,但是其志願設置和錄取模式與目前各省(區、市)在高考改革前的普通平行志願模式相比,除了文理不分科和批次合併以外,幾乎無本質區別,因而它保留了平行志願的一般特點。

此類模式下,考生仍可根據平行志願一般的填報方法,依據“衝、穩、保”拉開梯度填報12所平行學校,而且是“達到哪所投進哪所”,被學校投檔並不困難。但需要注意的是,當考生剛好在某高校下限位置被投檔成功,專業選擇空間極小,由於擔心退檔風險而輕易不敢選擇不服從專業調劑,因此被調劑到自己不喜歡的專業概率極大。

“院校專業組”模式:必須對照院校專業組的科目要求填報志願

這種模式以上海為代表,即“本科志願以院校專業組為錄取單元設置,一個院校專業組即為一個獨立的志願,考生在本科普通批次最多可以選擇24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志願內設4個專業志願和1個是否專業服從調劑志願”。這種志願設置和錄取模式是對現行普通平行志願進行了較大改進,用一個院校專業組替代一個院校作為平行志願的錄取單元設置。這個改進在保留平行志願特點的基礎上,讓錄取能更加準確地依據考生的意願來進行。

此類模式要求考生必須對照院校專業組的科目要求填報志願,但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仍然可以依據“衝、穩、保”拉開梯度順序填報24個院校專業組,被其中一個院校專業組投檔並不困難,而且是“達到哪個院校專業組投進哪個院校專業組”。即便考生剛好在某院校專業組下限位置被投檔成功,不能被填報專業錄取而被調劑的專業也是專業組範圍內的相近專業。因此,專業滿足率要高一些,但考生的退檔風險並沒有因此而降低。

“專業(類)+院校”模式:變以往的院校優先變為專業優先

這種模式以浙江省為代表,即“普通類平行錄取實行分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實行專業平行志願。以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類)作為一個錄取單元設置。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類)即為一個獨立的志願。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80個志願”,此類模式也是對現行普通平行志願改進較大的模式。它用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類)作為一個錄取單元,替代一個院校作為平行志願的錄取單元設置,1:1比例投檔並取消了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讓考生的專業錄取能最準確地滿足了考生的意願。此類模式下,考生的專業滿足率極高,因為是“達到哪個“專業(類)+院校”就會被投進哪個“專業(類)+院校”,想被其中一個“專業(類)+院校”投檔並不困難。因此,考生仍然可以依據“衝、穩、保”拉開梯度順序填報80個“專業(類)+院校”,但也要注意,在平行志願一輪投檔的基本規則下,考生雖然有80個專業平行志願可以填報,也同樣只有一輪投檔機會。如果考生成功投檔到某個“專業(類)+院校”後,因為某種原因不能被錄取,沒有專業調劑的機會只能直接被退檔。無論分數有多高,在這個錄取階段則不會再有機會投檔到後面順序的“專業(類)+院校”了。

總體而言,三種志願填報和錄取模式各有所長。未來各省(區、市)高考改革後執行的志願設置和錄取模式可能是與這三種模式大同小異。最後提醒考生,無論何種模式,仍不能忽略平行志願這一大前提,“志願並列、位次優先、遵循志願、一輪投檔”的原則仍然適用。考生無論何種原因被退檔,無論分數多高,在本批次就也不會再有機會投檔到後面順序的院校了,只有徵集志願或者降到下一批次去錄取。“專業(類)+院校”模式雖然能1:1比例直接投檔到專業,不能誤認為不存在退檔風險。由於失去了專業調劑機會,只要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反而沒有任何補救可能直接退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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