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中武松殺嫂,為何要多此一舉扯開對方的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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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殺嫂,扯開胸脯衣裳,這是當時對淫婦的一種侮辱性懲罰。

古代對於犯人,尤其是死刑女犯,行刑時都是扒光衣服再動刀的,而且在從監獄通往刑場的路上,要赤裸著遊街。

所以當時每逢處決犯人,老百姓都像過節一樣,一方面是為了看殺頭,一方面是為了看裸體。古代業餘生活沒有今天豐富,也沒有那麼多影視劇可看,而官府為大家免費提供裸體,這機會太難得了。

因此武松殺嫂,雖然不是官府執行死刑,但在武大郎靈前動手,要有點儀式感,又不好意思全都扒光,所以用扯開胸脯來代表了。


書法日課

文/炒米視角


然而楊雄和石秀殺潘巧雲的時候,是楊雄讓石秀替自己把潘巧雲的頭面首飾衣服都剝了,這很顯然是楊雄想讓石秀這個處男看看潘巧雲的肉體,然後有藉口放過潘巧雲。誰曾想石秀一句”哥哥,這個小賤人,留她作甚麼?一發剷草除根。”楊雄無奈,然後一刀戳進胸口。後面畫面感太強 ,不描述了。


武松殺潘金蓮同樣是雙腳踏著潘金蓮的雙肩,扯了衣服,掏出心肝,然後又砍了頭。他的用意一直教人捉摸不透。


她要拿潘金蓮的心肝祭奠武大,結果又砍了頭來祭奠。這樣的心肝不需要用來做醒酒湯,所以不需要潑涼水,理論上是不需要扒衣服的。然而他那套動作太熟練,一氣呵成,也沒理由是脫給其他人看的意思。有人說武松是都頭,懂法律,要製造鬥殺現場。這完全扯淡。鬥殺一個女人,就得扒衣服?武松貌似沒有扒自己的衣服。一個三寸金蓮的女人,走路都不快,鬥殺?這完全天方夜譚。

其實問題不出在武松身上,那問題出在誰身上?施耐庵身上。因為他給水滸英雄們設定了一個很“禁慾”的標準,就是見色而心不動。很顯然武松、石秀都是施耐庵眼中的“英雄”!


炒米視角

謝楊大神邀。

其實水滸裡的殺嫂都是扒衣裳的。

武松殺嫂細節:

被武松腦揪倒來,兩隻腳踏住他兩隻胳膊,扯開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著刀,雙手去挖開胸脯,摳出心肝五臟,供養在靈前。

石秀殺嫂細節:

石秀便把婦人頭面首飾衣服都剝了。楊雄割兩條裙帶把婦人綁在樹上。···一刀從心窩裡直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臟,掛在松樹上。

這兩個有個共同點是,他們都把心肝五臟取出來了,所以我覺得剝衣裳就是為了取心肝五臟,如果是簡單殺人的話,只需要一刀捅死。

武松血濺鴛鴦樓時,幾乎是一刀解決一個,玉娘也是一刀戳死了事。

楊雄殺潘巧雲的丫鬟迎兒時,一刀剁了,簡潔明瞭,但對潘巧雲,就是先扒衣裳,然後取心肝五臟。

為啥要取心肝五臟呢?因為是在報復啊,潘金蓮殺了武松的哥哥,這是血親之仇;潘巧雲給楊雄一頂綠帽子,還欺騙楊雄,誣陷石秀,這是尊嚴之恨。這兩件事到現在都是男人無法容忍的。

用楊雄的話來說就是:我想你這婆娘,心肝五臟怎地生著!我且看一看!

我們常常罵人,說人家是黑心,說人家是狼心狗肺,說人家良心被狗吃了。在那種恨極了的情況下,想掏出心肝五臟來是非常符合他們的心理狀況的,他是在宣洩自己心中的仇恨。

如果不扒衣裳,怎麼取出心肝五臟?

衣服沾上血,黏在身上,影響下一步取心肝五臟,搞不好還把刀,匕首掛一下,擋一下,正殺人呢,刀上帶著一條衣服上的線,沾了血變溼了,黏在刀身,想弄掉吧又沾手上,這非常影響殺人的效率。

變溼了的衣服不容易切斷,不信可以試一試。

此外,扒衣裳還有一種意思,就是侮辱。

反派經常喜歡這麼說:我可以讓你死的體面一點。我可以讓你有尊嚴的死去。

這種扒衣裳的死法就是死的非常不體面,非常沒有尊嚴。

潘金蓮和潘巧雲的共同點是:通姦。

通姦的女人是很被人鄙視的,扒了衣裳就是在昭告世人:這個女人不乾淨,她是齷齪的,骯髒的,她與別人發生了不正當關係,她不配享受人的待遇,她只能像畜生一樣受死。

人和動物的根本區別就是人懂得羞恥,而二潘這樣的女人,已經沒有了羞恥。

這是我的看法,有不對之處請大家指正。

---------丸----------

文:祁門小謝


祁門小謝

藝嶼EYESVOT |潘金蓮

偶遇此題,也來聊聊《水滸傳》…

我們來看這一段原文:



說時遲那時快,那婦人見勢不好,卻待要叫,被武松腦揪倒來,兩隻腳踏住他兩隻胳膊,扯開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


看到這裡很多人都會有了疑問,殺人就殺人,還扯開衣裳做什麼,是不是多此一舉?

其實並不是這樣。

武松身為一名都頭,在編人員,他知道武大郎被殺害後一開始並不是自己去殺人報仇,而是尋求報官,走法律途徑,武松其實還是想靠官府來主持公道,把這一對姦夫淫婦繩之以法。



可是姦夫西門慶有錢有勢,有官府的關係,官府不承認這是合謀害死武大的案件,於是武松只好自己復仇。

但是武松並不想為了這二人償命,不值得,於是他利用了一條法律,

宋朝時鬥殺,也就是打架鬥毆時失手殺人不會判死罪,武松扯潘金蓮的衣裳,就是營造了一個鬥殺的現場,使自己不致死罪。

其實還有一個原因,也是對潘金蓮不守婦道、謀殺親夫的報復和羞辱,類似於古代將蕩婦脫光遊街。

一起重讀水滸傳 請賜評!

藝嶼EYESV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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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對於潘金蓮恨之入骨,正因為如此,需要潘金蓮露骨,待她骨頭露出,武松才會手起刀落,方解心頭之恨,除此以外,武松認為西門慶和潘金蓮豬狗不如,形同殺畜生需要把脖子的表面的毛撥開或剃掉,並且潘金蓮有在臨死前使用美人計的舉動,希望武松可以憐香惜玉,進而動惻隱之心,可是武松用扯開衣服的方式告訴潘金蓮,即使把媳婦脫了也無濟於事,沒有討價還價商量的餘地。


身心驛站

這個問題很簡單。

小猹是個不折不扣的《水滸》迷,鐵粉。有很多名家解讀《水滸傳》這一段時,總是會冠以各種各樣的陰謀論,大爆點來吸引眼球。

(我是小猹,機智的小猹,閏土鋼叉永遠扎不到的小猹,希望親們關注的小猹,專注水滸傳一百年不改變的小猹)

小猹就不一樣,小猹單純的去解讀,沒有陰謀,沒有陰暗,小猹是來淨化心靈的。



回到原題,武松殺人就殺人,為什麼非要拔潘金蓮衣服呢?我們還是要回到原文裡來,迴歸到最純粹的武松血刃潘金蓮的現場回放。原文記述:“那婦人見勢頭不好,卻待要叫,被武松惱揪倒來,兩隻腳踏住她兩隻胳膊,扯開胸脯衣服,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著刀,雙手去擀開胸脯,取出心肝五臟,供養在(武大郎)靈前,咯差一刀,便割下那婦人頭來。”

據此,很多人解釋說,武松就是為了看潘金蓮的胸,滿足自己最後的私慾。這個真的很扯淡嘞,也太小看武松的心氣了。有些英雄,不是凡人可以去解讀的。

那武松扒開潘金蓮衣服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嘞?答案很簡單,挖出潘金蓮的心肝五臟,祭奠自己的親哥哥武大郎啊。自己的哥哥是被這個淫婦殺害的,當然要用仇人的頭顱心肝來祭奠才解恨啊。

武松對武大郎的感情是深厚的,絕不是一個女人可以比肩的。有一個細節,武松要去東京辦差,武大郎去送行,兄弟倆居然揮淚而別,能讓武松流淚的人有幾個?這次淚別或許就是悲劇的預兆,武松回來,兄弟二人陰陽相隔。這種痛苦,唯一的親人沒有了,誰能理解呢?必須要用嚴酷的懲罰,才解恨。



所以答案就是很簡單了,就是為了挖仇人潘金蓮的心肝,來祭奠武大郎,武松殺人一氣呵成,沒有任何的停頓和猶豫,又怎麼會有猥褻的想法呢?用這種眼光看武松,就是在侮辱武松了。

如果這個答案不能服眾,小猹再舉一個例子,“楊雄大鬧翠屏山”這個故事中,對於給楊雄戴綠帽子的潘巧雲,楊雄是怎麼處理的?楊雄怎麼說的:“你這賊婦人,……險些被你瞞過了,……久後必然被你害了性命……我想你這婆娘,心臟五肝怎地生著,我且看一看!”石秀就把“那婦人頭面收拾衣服都剝了”,最後一樣是被“取出心臟五肝”。石秀也扒了潘巧雲衣服,是不是也要說石秀對潘巧雲有不可描述的想法呢?楊雄已經說的很明白了,潘巧雲偷情,以後一定會謀害自己,武大郎就是個例子,所以自己要先下手為強,還要挖出心臟五肝才解恨。這是對仇人最慘烈的報復。

如果這個證據還不充足的話,親們還記得盧俊義和賈氏嗎?賈氏給盧員外戴綠帽,一樣是被剝了衣服,挖出心肝。這樣才解恨,或者這才是“淫婦”們還受到的懲罰。

所以,武松還是那個武松。還是頂天立地沒有私心的好漢。我們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我是小猹,希望大家關注我,專注解讀水滸一百年)


閏土鋼叉扎不到的小猹


你語言理性就有說服力

武松是一個武夫,但是並不代表愚鈍


潘金蓮與西門慶的故事不再贅述,只說武松報仇。當時宋朝的法律規定:姦夫淫婦倘若害人性名,需要兩人填命。但是西門慶勾結官府,武松的狀子被駁回。



為了給武大郎報仇,武松只好私設公堂。把街坊四鄰請來,胡正卿作為“師爺”記錄內容。在多方面壓力下,兩人承認了謀害武大郎的事實。按照宋朝法律,兩人應該抵命,是官府並不受理案件。

宋朝還有另一個法律:打架鬥毆失手造成死亡者,打人者不必抵命。因此武松利用這一個法律漏洞,扯開對方衣服營造打鬥致死的假象。街坊四鄰心知肚明,當然不會阻止。

最後案件定下來,潘金蓮因為打翻武大郎靈位,武松與其爭吵失手打死潘金蓮。而西門慶作為潘金蓮的姘頭,保護潘金蓮的過程中也被打死。再加上街坊四鄰的作證,武松原來的死罪,改成了帶枷流放。

至於旁邊“穿針引線”的王婆,按照宋朝的法律要接受凌遲。武松並不想便宜她,自己打死她無法讓他忍受凌遲的痛苦。武松這是充分利用法律漏洞,最大化的給武大郎報仇。更高明的還是施耐庵,能把人性把捏到如此程度。


史之策

武松殺潘金蓮之時扯開她的衣裳,這動機和行為足以讓人想入非非!你殺人就殺人嘛,你撕掉人家女孩子衣服幹什麼,有沒有一點兒專業的精神!

難道是欣賞一下潘金蓮的酥胸?

難道是衣服太厚刀不夠鋒利?

難道是在殺她之前再一次羞辱?

這武松好歹也是見過世面的人物,好歹也在景陽岡打死過老虎,好歹也是個“網紅”,如此作為真的讓人難以理解!


其實以上都不是!看一下《水滸傳》原文描述:

武松道:“哥哥靈魂不遠,兄弟武二與你報仇雪恨 !”叫土兵把紙錢點著。那婦人見頭勢不好,卻待要叫,被武松腦揪倒來,兩隻腳踏住他兩隻胳膊,扯開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著刀,雙手去挖開胸脯,摳出心肝五臟,供養在靈前,肐查一刀,便割下那婦人頭來,血流滿地。

看了原文很多人肯定和我一樣長吁一口氣,“喔,原來是這樣”!

確實是這樣!武松本是響噹噹的一條好漢,有自己的行為標準,他奉行那個時代禮教人倫,絕不可能有任何的逾越,這是他的標準!

若非如此,當初潘金蓮給他使眼色明目張膽的勾引之時,難道武松完全沒有七情六慾,難道他感覺不出來!只是他自己有自己的行為準則,知道他和嫂子之間那道牆永遠都不可能逾越,他不願意做一個被人唾棄的無恥小人。所以,他毫不猶豫的拒絕了潘金蓮,而且嚴詞厲色的訓斥了潘金蓮,讓其恪守婦道!



而當他知道潘金蓮本性不改,和西門慶勾三搭四,做出苟且之事,而且用砒霜毒死了自己的哥哥,武松血氣方剛的性格立馬展現,他絕對吞不下這口惡氣!他內心充滿了對潘金蓮咬牙切齒的恨,充滿了對西門慶義憤填膺的怨,充滿了對王婆壞事做盡的怒!他內心都快炸掉,他自己都快被撐爆!

所以,他就不惜一切代價讓他們三人替哥哥償命!無論如何,他必須要這樣去做,不然他就不是那個在景陽岡打死老虎的武二爺!

所以,它不僅僅要殺了潘金蓮,還要掏出她的心肝肺,看看到底是什麼顏色要用她的心肝來祭奠死去的哥哥!

其實,《水滸傳》裡面確實有一些不尊重女性的描寫,這一段就不說了,另一段就是“病關索”楊雄殺掉自己的老婆潘巧雲!

楊雄確認他老婆潘巧雲和和尚有姦情的時候,他當著兄弟“拼命三郎”石秀的面把潘巧雲扒個精光,讓石秀過足眼癮,然後再殺了她!難道這也要和兄弟分享?

真的很難用常人的眼光來理解這樣的行為,不知道是不是水滸好漢都有這樣的“特殊嗜好”,還是作者施耐庵故意而為之!也許是作者為了讓內容更勁爆一些,更加吸引人!


所以,再去看待這個場景,就不要想的太多了,畢竟武松還是一個正人君子,畢竟他是大義凜然,沒有任何的非分之想!只是為了方便掏出心肝,釋放他內心的憤怒和恨!

武二爺真豪傑!



忠肝義膽嶽老三

謝三友邀!武松殺嫂前扯開其胸脯衣裳,對此情節眾說紛紜。有人說武松對美嫂存性幻想;也有人說用這種手段滿足另類快感;還有人說武松暴力無腦只顧報仇等等。列位,這樣想就錯了,此處大有文章。

水滸傳第二十七回中是這樣說的:且說縣官...念武松那廝是個有義的漢子,把這人們招狀改作:

武松因祭獻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爭。婦人將靈床推倒。救護亡兄神主,與嫂鬥毆,一時殺死。次後西門慶因與本婦通姦,前來強護,因而鬥毆,互相不伏,扭打至獅子橋邊,以致鬥殺身死。

各位明白了嗎?這武松粗中有細,冷靜沉著,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他熟知法律,巧妙地利用法律規定,行走在法律邊緣,既報了仇,又保自己一命。因為宋朝法律規定《殺人罪》分為謀殺、故殺、鬥殺,前兩種殺人要償命,但是鬥殺則不用償命。

武松與潘金蓮“撕扯”被鬥殺,西門慶上來幫忙與武松“衝突”被鬥殺。一個鬥殺,使得揹負兩條人命的武松最後落的個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了事。

其他說法都屬臆測,我們應以原著所述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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