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不同酬無時不在,並且分地區、分層級,分部門現象明顯

我跟他同個崗位、同個工作內容,憑什麼他工資比我高?這個都是很多單位裡經常發生的事,而這也讓很多

作為人資的人經常不願意聽到員工這樣的抱怨或者質問。

我為什麼要工作?

出售自己的時間,賺取那微薄的“工資”。

同樣的每天8小時,同部門同崗位做同工作內容,而結果同事小李拿到手的工資比你高。委屈嗎?

“同工不同酬”公司不是違背《勞動法》中“同工同酬”的規定嗎?

同工不同酬無時不在,並且分地區、分層級,分部門現象明顯

公司是如何制定同工不同酬的制度

公司人事制度制定同工薪酬差異化,這裡面又有什麼不為人知的內幕?

同工同崗,基本工資和崗位津貼相同。

績效獎金不同,參與績效考核性的獎金設定範圍,彈性管理操作。

第二,績效獎金此欄位工資,一般在制定中至少佔總工資額的30%+,績效獎金彈性操作幾乎是80%以上公司都會依此作為同工但不同酬的差異化管理。

“人生的價值效率=創造的價值/度過的時間。”

同工不同酬無時不在,並且分地區、分層級,分部門現象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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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地區

這事基本上跟各地政府部門的法律意識,經濟發展水平,勞動力市場的充裕程度,勞動者的維權意識等等有關係。所以,用工不規範問題整體看是東部地區好於中西部地區,一二線城市好於三四線城市,經濟發達地區好於經濟相對落後地區。

2.分層級

如果考慮到體制內的“混崗”問題,那麼無論哪個層級,其同工不同酬情況都不輕。不過由於公務員和事業編並不像體制內和體制外的差別這麼大,所以這種情況暫不討論。如果單就“勞務派遣”來看,當然是層級越高的單位,用人越謹慎,制度越嚴謹,執行越到位。

3.分子行業分部門。

應該說,有“勞務派遣”的單位,如果沒有注意好風險防範和規範管理,都可能有“同工不同酬”的風險,但具體是不是真會變成同工不同酬,這取決於各單位自身的法律意識和管理水平,而後者很難實際統計。只能說,多數單位這幾年法律意識都加強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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