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職業足球初期的“12分鐘跑”是怎麼回事?該如何評價?

只有一點不同

“12分鐘跑”是中國足球從專業走向職業階段的一個體能准入制度,參加職業聯賽的所有非守門員球員在12分鐘內必須跑滿3100米,否則無法參加本年聯賽。

起源和詳細規則

中國足協認為當時中國球員的態度和作風都出了很大問題,根本無法適應正進行職業化改革的要求,特別是體能問題極其嚴重,於是在職業聯賽初始之年就實行了體能准入制度,以“12分鐘跑”為主要體測方式,但不侷限於“12分鐘跑”。

要求——

  • 在雲南海埂基地為主要測試基地
  • 成績得不到2900米,直接取消本年職業聯賽比賽資格;
  • 成績在2900-3100米,可以參加補測;
  • 成績達到3100米,為及格,還需進行5*25米折返跑測試,測試過關,可以參加本年職業聯賽;
  • 成績達到3300米,可以免測行5*25米折返跑。

反對批評聲音很大

這個體測制度,一開始阻礙了某些球員參加職業聯賽的機會,而這些球星還很大牌,甚至是國家隊成員,譬如第一年被刷下來的李紅軍、馮志剛就是當時的現役國腳;而像郝海東、黃啟能、彭偉國、高洪波也是當年著名的幾個困難戶。

因此,這個制度從一開始就遭受到來自方方面面的批評,總結起來,大致有以下幾個觀點——

1、足球不是田徑,能跑不代表會踢,足協是在本末倒置;

2、球員有不一樣的類型,有些人是跑不死,有些人就不用,譬如高洪波就說自己是搶點型前鋒,沒必要多能跑;

3、足協太過一刀切,在這個執行上沒有任何變通,導致很多優秀球員踢不上球。(後來每隊還真有一兩個免測名額了)

4、都已經職業化了,球員能不能打上比賽,是教練和球隊說了算的,足協管的太寬太多了。

以至於到現在,提起此事,批評聲還是四起,而且很多人之所以反對,理由更加獨特——因為這是中國足協推出的,就一定是腦殘的。

我的觀點——在當時,這也許是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

關鍵,我們要看到,這個“12分鐘跑”的標準簡直低的可憐,一些批評這項政策將足球變成田徑的批評都有意無意罔顧了一個事實——這不是在選拔田徑高手,而是在保證基礎體能。

12分鐘跑生死線2900米,及格線3100米,這是一個什麼標準?

  • 同時代在國家運動員評級中,少年級(也就是四級運動員)3000米的達標時間是10分50秒!

  • 而在12分鐘跑的評判體系裡,對於普遍30歲以下的男性,低於2800米都算不上身體素質最好的那批人了。


  • 也就是說,“12分鐘跑”實際上是用運動員最低的標準去要求我們的職業球員,而當時連國足都有多人無法達到;更可怖的是第一次廣州預測的時候,甲A甲B足足400多球員,就有四分之一的球員無法及格,有些人甚至早飯都吐了出來,可見當時球員的綜合體能低劣到了何種程度?!

而足球的本質,就是一個爭取時間和空間的遊戲,體能和跑動,永遠是一個必備的基礎——所謂的技術,在沒有體力的時候,不僅什麼都施展不出來,更相當於比對手少了一個人!

而當時中國足球的實際氛圍也很是不好,人情關係在足球場上和社會一樣嚴重,比賽靠打招呼;有些球員防守動作勇猛一些,放個鏟,都有可能被認為是不懂事不講規矩,甚至會被打;抽菸喝酒燙頭,幾乎成了習以為常的風氣……強如徐根寶,讓隊友跑跑步都得好話說盡。

所以,我認為,足協的這一舉措,雖然蠻橫而用權過度,但我覺得還是利大於弊的。

而後來事實證明,這個“12分鐘跑”後來根本就不再是球員的障礙了,就連彭偉國,也能經常到3200,甚至後期,大多數球員都直接奔著3300免測折返跑的線去了。

這是我的觀點,如有不同意見,歡迎在評論裡來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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