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8时50分许,省高警咸宁大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咸宁北收费站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迎面驶入一列接亲的车队,民警依法对该车队例行检查。
在检查到其中一辆车时,民警依法要求司机曹某出示其驾驶证及身份证,曹某说自己出门忘带了,反复声称自己确实有驾驶证。民警让其口述身份证号,曹某却表示自己记不清楚。民警让其报出自己的名字,司机曹某也是支支吾吾,半天说不清楚。
曹某紧张的神情和种种推脱加深了民警的怀疑。因出示不了任何证件,民警对曹某进行人脸识别,系统显示曹某曾为吸毒人员,且其驾驶证几年前已经被吊销。最终,民警依法要求其靠边停车进行尿检,结果显示冰毒呈阳性。
因为无证驾驶和毒驾,以及所驾驶车辆无行驶证件,曹某驾驶车辆被依法扣下等候处理。目前,该案件已经移送咸安公安分局甘棠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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