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整改大伙房水源区三个环境问题 为首接“生态环境部督察问题交办单”

5月中旬,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察组进驻我市以来,对我市涉及水源地环境保护进行了全面督察,督察行动中涉及到大伙房水源区三个环境问题,5月30日,由督察组正式交办给抚顺市政府,督察组要求抚顺市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并上报督察组。

这三个问题分别是:

1、抚顺县上马镇台沟村(经纬度:经度:124.1410493,纬度:41.7931658),位于大伙房水源地级保护区内,村内总户数482户,常住人口1483人,未配套建设生活污水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处理建议: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台沟村农村生活污水纳管收集后集中处理。

2:抚顺县上马镇(经纬度:经度:124.1366914,纬度:41.7832188),建设有一家上马镇温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220吨/天。经现场app定位,该污水处理设施位于大伙房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当地政府提供材料上在大伙房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位于大伙房水源地级保护区内,处理后的污水经氧化沟排入社河。

处理建议:2018年12月底前关闭或搬迁现有排污口。

3:抚顺县上马镇通什村(经纬度:经度:124.157583,纬度:41.8261839),大伙房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60亩苗圃,该苗圃是抚顺县茂盛苗木专业合作社于2013年种植(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于2009年划定),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使用农药等痕迹,但发现有约100平方米近期翻耕的土地。

处理建议:2018年12月底前取缔抚顺县茂盛苗木专业合作社苗圃,在取缔前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等非点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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