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进行时|省第五环保督察组向益阳市 交办“黄家湖水质不升反降”问题

督察进行时|省第五环保督察组向益阳市 交办“黄家湖水质不升反降”问题

正在益阳市进驻的省第五环保督察组近日向该市人民政府交办了“黄家湖水质不升反降”的典型环境质量事件,指出黄家湖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政府限期整改,并严肃追责。

督察进行时|省第五环保督察组向益阳市 交办“黄家湖水质不升反降”问题

黄家湖是湖南省十大淡水湖之一,位于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境内,距中心城区以北7.5公里,湖面达3万亩,是益阳市的天然生态屏障,属于洞庭湖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功能非常突出,是益阳市的后备水源地,2016年底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成为国家级湿地公园。2017年1月以来的监测数据显示,黄家湖水质大部分月份降到Ⅳ类,总磷、总氮严重超标,有些月份水质甚至达到Ⅴ类和劣Ⅴ类,对沅江境内的万子湖即南洞庭湖水质构成影响,严重背离了《水十条》关于“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硬约束,也违反了《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的规定。

接到群众举报后,省第五环保督查组赴黄家湖进行检查,发现皇家湖度假区有6条排污管道直通黄家湖,环湖两家食品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排污行为,其中益阳湘味食品有限公司伪造监测记录、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湖南颐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管道破损、污水跑冒滴漏,任由高浓度废水渗入地下。而在作为食品类园区配套建设的益阳市长春镇污水处理厂,发现其将红旗渠内的水抽至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存在稀释排放嫌隙,且其总排口有一个旁路不通过流量计槽,自行监测数据有个别指标超标。

现场发现上述严重违法行为后,督查组又走访了黄家湖新区管委会、食品工业园管委会、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和区畜牧局等有关部门,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到当地一些部门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严重,环保不作为问题突出。如黄家湖新区管委会、食品工业园管委会都认为自己的职责就是招商和发展,环境保护与己无关,对生态环保职责一问三不知、敷衍塞责。食品工业园管委会在园区环评未通过批复的情况下,签约6家食品加工企业并开工建设,预计10月投入生产。

对此,省第五环保督察组将“黄家湖水质不升反降”问题作为重点交办件向益阳市人民政府进行了交办,并明确要求限期整改,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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