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擁有228474
根據《中山市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中流管辦[2016]71號,你在中山南朗的居住證已過期兩年多,不能證明在這兩年多的時間連續6個月都居住在南朗,所以你的居住證不能在坦洲延期,需在坦洲重新辦理。流管辦在統計你在中山的居住年限是會統計你在南朗有居住證時的時間。
重新辦理居住證相關要求:
一、辦理單位
- 單位名稱:中山市坦洲鎮流動人口管理服務中心
- 單位地址:中山市坦洲鎮坦神北路87號
- 聯繫電話:0760-86913822、0760-86158222
- 諮詢電話:12345
-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08:30-12:0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辦理流程
(一)申報居住登記
- 登記單位:中山市坦洲鎮流動人口管理服務中心
- 登記回執:《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回執》
- 身份證明: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如駕駛證、戶口簿、港澳通行證、護照等)
(二)申領居住證
- 辦理居住登記後在中山坦洲居住滿半年後才能申領居住證,並向中山市坦洲鎮流動人口管理服務中心提供以下資料:
- 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 《廣東省居住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
- 《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回執》
- 居住地住址證明或就業證明或就讀證明等,具體見附件一
2.特殊人員的辦理
- 申辦人: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
- 代辦人:監護人、近親屬
- 證明材料:申辦人員和代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3.發放時間
- 對於資料合格的,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兩個星期)內發放居住證
4.辦理費用
- 領證免費,但換領或補領需要交20元/個證
5. 有效期
- 一年
(三)續期
1.時機
- 居住證有效期滿之日前一個月內
2.證明資料
- 本人居民身份證
- 居住證
- 居住地住址或就業或就讀等證明材料
3.辦理單位
- 中山市坦洲鎮流動人口管理服務中心
附件一:
居住地住址證明舉例
- 房屋租賃合同
- 房屋產權證明文件
- 購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
- 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等出具的住宿證明
就業證明舉例
- 企業工商營業執照
- 勞動合同
- 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
- 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
就讀證明舉例
- 學生證
- 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