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女孩玩游戏12天花掉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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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八毛四,这是银行卡上显示的余额!拿着一叠银行流水,罗女士盘腿坐在沙发上,低垂着脑袋,目光呆滞,“打,已经打了四五次了,还是解不了气。”她提到女儿,并不避讳自己动过手,然而这些都于事无补,银行卡上的钱没有变回来。

慧慧(化名)今年8岁,今年5月从小伙伴那里听说了“炫舞浪漫爱”这款手机游戏,回到家中,偷偷在妈妈的手机里下载了游戏,悄悄绑定了一张银行卡。罗女士说,女儿每天回家都要抢过她的手机玩,有时候甚至玩一个小时。最近家里急着用钱,她拿出一张存有139345元的银行卡去取钱,结果发现ATM机显示余额为1.84元,抓住女儿问时才发现钱的去向。

急着用钱

银行卡上钱不见了

从5月11日她在卡上取出现金3万元后,上面剩余的139345元就跟开了“水阀”一样,每天流失。从最开始的30元、100元,到后来的500元、1000元,消费频率也从最开始的9次,到后来每天消费50多次。

在5月21日这天,银行卡无卡自主消费记录高达52次,一直到5月23日这天,消费记录终于“消停”了,最后一次消费50元后,卡上数字停在了1.84。

罗女士把女儿叫到了身边,一顿胖揍之后,慧慧说出了实情。“她说她在耍游戏的时候绑定了银行卡。” 罗女士知道实情后,一咬牙,又把女儿揍了一顿。“打都打了四五次了,还是不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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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然大悟

女儿每天玩手机都在“烧钱”

据罗女士介绍,玩这个游戏是11岁的花花(化名)教女儿玩的,“她是我一个朋友的女儿,周末的时候我就会去接她过来玩。”罗女士说,两个小朋友在一起喜欢玩手机,而她一直认为都是不会花钱的游戏。

女儿在她手机上下载了一款名为“炫舞浪漫爱”的游戏,每天放学回到家中,她都会要过手机玩。直到发现卡上取不出钱,罗女士才恍然大悟,女儿每天玩的游戏都要花钱。银行卡没有设置短信提醒,这些钱花了也“不声不响”,5月22日这天,罗女士在卡上取了5000元,也没有发现异常。

罗女士说,自己有4张银行卡,都放在卧室的抽屉里,其中有一张卡,上面没有钱。“她应该是随便拿的一张卡。”罗女士说,女儿才上二年级,发生这件事后,已经承认了错误,说长大了后再还回来。

游戏深渊

钻石最高可以充值1000元

在罗女士的手机上,还能够看到女儿玩的这款游戏,打开游戏APP后,屏幕显示粉红色“炫舞浪漫爱”五个大字,下面著作权人显示为“北京树熊科技有限公司”,点击进入后,游戏主页面有“音乐大厅”、“神秘小屋”、“斗舞场”等多个选项,慧慧注册的名字为“妖媚爱夏大琳”,显示等级为30级。

左上角有“充值”选项,点击进入后,可以充值钻石,1000的钻石价格为10元、3000钻石为30元……100000钻石为1000元。游戏中可以结婚、建立家族,还可以换背景、皮肤、衣服。

和她一起的朋友在游戏中名为“苏苏冷”,等级更高,为51级。在游戏的应用商城,这款游戏提示为12岁以上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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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排行榜”排名第一

两个娃娃共同花掉13万?

在罗女士手机中消费月账单显示为82056元,她推测说,慧慧的好朋友也绑定了自己的手机卡,可能是她在上面也消费过。“我要得回来不?”她再次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让她气不打一处来的是,尾号1343的银行卡用来交社保,开通了短信提醒,上面消费了1600多元,同样没有短信提醒。慧慧则表示是她删除了短信。

游戏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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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能直接查询消费记录

律师观点

家长疏于监护 游戏公司审核注册有漏洞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认为,首先应当查明的是整个玩游戏及转款充值的均是慧慧,若这个事实成立,那么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否则该行为无效。而慧慧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通过母亲罗女士的手机下载游戏并绑定母亲的银行卡等可知,导致交易无效的既有慧慧的自作聪明及母亲疏于监护,当然游戏公司在审核注册信息及大额消费时也有一定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也认为,慧慧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游戏软件里的这种巨额消费行为显然和她的年龄不相适应,必须要在监护人确认后才能生效,否则可以要求游戏公司退款。不过,要证明是小朋友在消费,就要提供相关证明,因为不排除孩子家长玩游戏,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是小朋友使用手机进行充值、玩游戏,那么让游戏公司承担退款可能也不合理。刘秀提醒说,整个过程中,家长也有疏忽,“家长要对手机、银行卡账户、身份证这些妥善保管,不要让孩子轻易使用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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