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出台!(附指标生分配计划表)

锦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出台!(附指标生分配计划表)

锦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出台!(附指标生分配计划表)

5月28日,锦州市教育局正式下发了《关于下达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我市高中阶段计划招生20050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3550人,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6500人(含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1440人)。

  • 每所高中各招多少人?

  • 哪所初中分配的高中指标名额多?

  • 市教育局对今年招生有啥权威解读?

  • 今年我市高中招生计划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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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市内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锦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出台!(附指标生分配计划表)

2018年锦州市市内公办

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计划

锦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出台!(附指标生分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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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解读

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为了使家长和学生更好了解我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就有关问题做如下简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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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

编制主要考虑了哪些因素?

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编制,首先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政策,其次要综合考虑生源情况、学校办学条件与质量以及计划编制历史延续等因素。今年的计划安排关注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普职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按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要求,我们按初中毕业生全部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来安排,努力向普职比大体相当目标靠拢。计划为即将初中毕业的学生提供了适合个人发展的多样化选择,既提供普通高中教育、又提供专业特色鲜明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中等职业教育,既有公办性质学校又有民办性质学校。

二是坚持普通高中招生必须达到省规定的办学条件要求。今年调整招生计划的一个重要考虑是教育教学改革因素。从2018年秋季入学开始,普通高中将开始实施高中新课改。为确保普通高中新课改顺利实施,确保课改质量,依据高中分层次走班教学资源配置的要求,并结合省厅招生计划编制要求,我们对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和师资逐校进行了审核,对不达标的民办学校责令立即整改,同时对中等职业学校上报的专业及招生计划进行了严格审定。

三是坚持科学合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2018年全市初中毕业生20050人。计划制定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了今年生源锐减带来的矛盾和问题,在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政策的同时,经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沟通,本着确保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比例不低于去年的原则,确定了本年度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即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3550人、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6500人。

2

今年市内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是否继续分为择优生、指标生?

有没有特长生?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市内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仍由择优生和指标生两部分组成,与去年一样,择优生仍按指标生的10%安排,指标生仍占普通高中计划总数的90.9%。特长生也与去年政策一样,依据学校申报,由市教育局审核确定,继续计划单列,除锦州中学外,各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均为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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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减少会否影响孩子

上普通高中机会?

今年全市初中毕业生与去年相比减少了18%,按正常要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应等比例减少,但考虑到我市实际情况,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与去年相比略高,也就是入学机会增加了。

今年我市高中招生计划概要

锦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出台!(附指标生分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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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招生秩序 严肃招生纪律

锦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

招生计划出台

5月28日,市教育局正式下发了《关于下达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通知》披露,我市高中阶段计划招生20050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3550人,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6500人(含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1440人)。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辽宁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提高农村地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倾斜。今年市内公办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分为择优生和指标生,指标到校比例与去年相同。市内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单列,锦州一高中24人、锦州二高中24人、铁路高中24人、渤大附中24人。享受降分录取优待政策的学生招生计划单列,符合多项优待政策的按最优一项办理。

《通知》强调,要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一是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经下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招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学校和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学校因违规招生造成的后果自负。二是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要全部列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严禁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三是省内其它市和外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我市的招生计划(不含由省统一下达的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自行组织招生的,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锦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出台!(附指标生分配计划表)

2018年锦州市市内公办

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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