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搶劫20年後以為過了追訴期來自首 被提起公訴

以為過了追訴期而自首

日照東港:對一起20年前搶劫案提起公訴

時間回溯到1997年。1997年初夏,日照市連續發生了多起入戶搶劫案,且案發時間集中在凌晨,引起社會恐慌。公安機關經過長時間偵查,成功打掉了這個犯罪團伙。然而,主犯之一張某卻逃走不知所蹤,被公安機關列入了通緝名單。

原來,聽到風聲的張某為逃避法律制裁,攜妻子兒女潛逃至黑龍江省,過起了隱姓埋名的生活。

張某的逃亡生活過得並不輕鬆。他從不敢在公開場合露面,不敢參與大型活動,不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這麼多年也未回過家鄉。

張某的子女告訴檢察官,當初舉家外遷時,他們年紀尚小,並不知道父親涉嫌犯罪。這些年能明顯感覺到父親的憂慮和異常,但他一直沉默,從未對人傾訴過。

令人意外的是,20多年來,張某經常利用閒暇時間學習法律,還把兒子培養成一名律師。2018年初,張某以為該案已過20年追訴時效,便在女兒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辦案檢察官到看守所提審時,張某問檢察官,20年過去了,他的犯罪行為是否已過追訴時效,不再追究他的罪責。檢察官詳細闡述訴訟時效的適用範圍,指出當年公安機關已經對搶劫案立案偵查,而他在立案後逃避偵查,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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