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改革创新试验再下一城

时光荏苒,天津自贸试验区迎来了三周岁生日。

作为北方的第一个自贸试验区,三年来,不仅形成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创新经验,更让改革开放红利得到充分释放。站在试验窗口期的当下,天津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突破引人关注。

截至目前,天津自贸试验区90项改革任务、175项制度创新举措基本完成,累计新增市场主体4.5万户,是自贸试验区设立前的两倍,注册资本超过1.6万亿元。2017年,三个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6亿元,增长11.4%;实际利用外资28亿美元,增长12.1%;外贸进出口总额2560亿元,增长32.8%。在全市1%的面积上,创造了全市12%的地区生产总值、10%的一般预算收入、四分之一的实际利用外资额和三分之一的外贸进出口额。

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

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提出“支持以雄安新区为核心,建设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这为津冀两地加强合作拓展了更大空间。

“天津自贸试验区经过三年的改革探索,成效显著,特别是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天津市滨海新区区长、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杨茂荣在日前举办的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天津将重点从京津冀地区构建功能完善的跨境投融资平台、打造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国际贸易和物流服务大通道这三方面发力,进一步深化协作发展,在制度创新方面开展更深层次合作,助力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

三年来,天津自贸试验区加快主导产业聚集,新业态不断壮大。平行进口汽车全产业链日趋完善。租赁政策创新、业务模式创新走在了全国前列,推出保税租赁、出口租赁、联合租赁等40余种交易模式。制定实施《天津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方案》,打造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设立总规模为100亿元的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积极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任务,新增来自京津冀的市场主体占比超过50%。

值得关注的是,在发力构建三大平台通道方面,天津自贸区将面向国内外试点发行京、津、冀地方政府债券,服务京津冀区域企业和投资人,提升自贸试验区对京津冀区域跨境投融资服务功能。同时,设立京津冀跨国并购基金,支持京津冀地区能源、钢铁、对外承包工程等企业通过自贸试验区平台“走出去”,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此外,开展口岸通关流程和物流流程综合优化改革试点,推动天津口岸成为服务京津冀地区货物、产品、人员、技术大进大出的绿色通道。

对于国家提出“要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天津自贸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张忠东在发布上表示,天津在自贸试验区的基础上,也在积极申报“京津冀自由贸易港”。

《深改方案》涵盖高含金量改革举措

此次《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深改方案》)围绕构筑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提出了创新要素市场配置机制、推动前沿新兴技术孵化和完善服务协同发展机制等16类含金量较高的改革举措。

其中,在“放管服”改革方面,《深改方案》提出“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探索实行先建后验管理模式”“创新人力资本入股办法”“支持药品研发机构参与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试点”等改革措施,可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对市场主体的吸引力。

在加大投资贸易便利化方面,《深改方案》提出“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外商独资或控股企业开展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业务”“试点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项目境内外检测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取消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业务时限”“开展平行进口汽车标准符合性整改等业务”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前沿新兴产业发展。

国家赋予天津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围绕推动示范区建设,《深改方案》在涉及金融领域改革创新中,涵盖了进一步深化金融开放和监管创新、进一步深化事中事后监管体制创新、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业务健康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政策内容既有以往没有的创新政策,也有对现行政策限制的突破和放宽。”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刘通午举例介绍,比如积极有序实施“金改30条”,率先开展租赁产业配套外汇制度创新试点,稳妥推进境外机构和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产品,等等。

刘通午介绍,特别在支持天津自贸区租赁业创新发展方面,创新开展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区内符合条件的82家融资租赁类公司收取外币租金23亿美元,办理售后回租项下外币支付货款2.1亿美元,既便利了企业经营,同时降低了汇兑损失。

他说,在全国率先开展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天津东疆港成为全国首家获批开展此项业务的区域,进一步增强了天津租赁产业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力支持了天津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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