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發生交通違法,
不用交罰款也不用記分,
只進行警告提示。
有這麼好的事?
不用懷疑!
這是曲靖交警送給車主們的貼心福利
有沒有覺得暖暖噠
來看看這20類首違警告的交通違法行為是哪些?
1
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佈的禁止停車的重點區域、重點路段停車的
2
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於60公路/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車速50%以下的
3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4
外地駕駛人因道路不熟悉駕車駛入禁止通行道路的
5
駕駛證丟失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
6
駕駛證損毀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
7
改變車身顏色,未按規定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8
更換髮動機,未按規定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9
更換車身,未按規定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10
更換車架,未按規定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11
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規定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30日)
12
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規定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30日)
13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誌的
14
未隨車攜帶行駛證的
15
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
16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的
17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18
非機動車不在規定地點停放的
19
非機動車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20
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未在最右側車道行駛的
為全面開展文明城市創建活動,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提升交通管理和服務水平,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遵循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從2018年6月1日起,在全市範圍內對“違法停車、未隨車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等20類交通違法實施“首違警告提示”, 進一步提升交通參與者交通安全文明意識和自覺遵章守法意識,共同構建有序、安全、暢通的城市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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