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哈計劃
大股東回購股份和公司回購股份是兩回事,大股東回購股票是正常的股權轉讓行為,沒有規定必須要註銷。
大股東回購
大股東回購,你可以理解為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或者是大股東收購小股東的股份,公司的股本並沒有發生減少,而且大股東回購支付的轉讓對價是大股東自身付出的,沒有理由要求其強制註銷這部分股份。
公司回購股份
按照《公司法》規定,公司可以收購本公司的股份的情形有:
(1)減少公司註冊資本;
(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併;
(3)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4)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併、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其中,屬於第(1)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註銷;
屬於第(2)項、第(4)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註銷;
屬於第(3)項情形的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