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欽州:長達16年的疑難案件終執結

天下事有難易乎?為之,則難亦易也。近日,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法院執行幹警餘鳳銀辦公室裡,申請執行人鄧某的父親將一份結案申請書遞到了餘鳳銀的手裡,紛爭了16年的疑難案件讓執行和解劃上了圓滿句號。

十六年前的風波

2002年8月5日晚6時,李某與黃某恆(另案處理)在欽州南珠西大街某大廈附近草地坐,見到與其有矛盾的鄧某路過,李某和黃某恆便持牛百葉尖刀衝上前向鄧某的身體刺去,刺中其的胸部、左前臂、右大腿等處,造成鄧某肝左外葉貫通傷,胃小彎刀刺傷並刺穿孔。經法醫鑑定,鄧某的傷構成重傷,傷殘程度為十級。

法院經審理後,以被告人李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並判處被告人李某賠償鄧某經濟損失人民幣15998.7元,於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一個月內給付。因李某系未成年人,賠償款便由其父母代為清償。然而,執行法官在執行過程中發現李某的父母也是農民,一年的勞作收入只是能剛好維持一家人的生活,家中亦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想要追索賠償款沒有現實基礎,無奈只能以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作為執行終本結案。

執行和解 讓案件以最好的方式落幕

2018年3月6日,鄧某再次來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後,主辦案件執行幹警餘鳳銀經走訪查明,被執行人李某雖於2010年3月服刑期滿出獄,但其現無業無存款,家中也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可能會再次以執行終本結案。但餘法官同時考慮到,如果這次再不能為鄧某執行到賠償款,就會讓鄧某對法院執行工作失去信心,轉而以其他暴力方式向李某追索賠償款,但如果僅就此強制執行李某,亦無法徹底解決問題,還可能造成李某與鄧某的衝突升級。為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讓雙方當事人能夠平和接受,妥善解決矛盾糾紛,餘鳳銀多次打電話給李某,耐心細緻地給他做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並數次來到李某家中,給李某和他的父母講解國家現在對執行工作的貫徹力度和相關法律法規,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當面進行協商,並最終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李某於2018年6月20日前支付賠償款人民幣1000元至還清欠款時止,鄧某自願放棄李某逾期履行的債務利息。至此,一起長達16年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順利執結,成功化解了雙方當事人的敵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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